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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他的家,不再是家徒四壁了。工作之余,他将全部的心力都放在家具的制作上。书桌、茶几、餐桌…

 餐桌是除了椅子之外,最先完成的。还没有人和他共用那张餐桌吃过饭。

 他在等待唯一的一个客人…完工当天,他曾经打电话给孟琉璃,想邀请她一起庆祝。那是周末,她应该有空。

 她有事。哥哥的老同学要到她家吃饭。

 这个客人很重要,需要全家到齐,一同招待。

 对谁很重要?

 他没有追问下去,草草结束通话。桌子看来简陋得很,和进口家具店里的昂贵餐桌根本无法比…

 整个下午,屋中轰隆轰隆吵个不停,也刚好房东夫都耳背,没上楼抗议。门铃响的时候,一开始他根本没去注意,清脆的鸟鸣声被手提电钻的噪音给掩盖了;接着是拍打门板的声音,任冠宇终于关掉开关,身上还沾着木屑,赤着脚走去开门。

 “嗨,在忙?”孟琉璃笑得有点牵强。她到附近拜访一名保户,离这儿只有半个小时的车程,就顺道过来了。

 任冠宇也回她一个浅笑,拉开大门让她进来。这不是招待访客的好时机,地板上散列着各式各样的工具,还沾了许多木屑。见孟琉璃打算鞋,他立刻阻止了“地板很脏,别了。进来吧,得很。”

 孟琉璃感的发现自己来的时机不恰当,而且不受。她本来也没打算要来的,谁知上了计程车之后,不知不觉就说了这个地址。“我看我改天…”再来。改天她上车的时候,一定要小心管住自己的舌头。

 “进来!”任冠宇不大高兴兼且命令的语气。既然已经打扰了人,怎么可以说走就走。

 她只好走进屋子里,想了想,还是把鞋了下来。她今天穿了一双细跟凉鞋,很容易伤害到原木地板。

 “不是叫-别鞋了吗?地上七八糟的,也不怕扎了脚!等等,-别动!我找一双拖鞋给-穿!”

 “你不也光着脚?!”她有点生气的反问。他今天是吃了炸药啦?这么凶!

 “我脚底硬得跟象皮没两样,-要跟我比吗?”他找出一双拖鞋扔给她。

 孟琉璃闷着头把拖鞋穿上,尺寸相差太大,穿起来有点滑稽,一走动,半个脚掌全跑到前头去了。“果然是大象穿的鞋…”走动不得,她只好乖乖的在椅子上坐下,像个受到处罚的小孩。

 “是-自己的脚小得离谱好不好?”任冠宇没好气的反驳道,低头扫了她一眼。她的足踝又白又细又小巧,连穿着一双十块钱的红色塑胶拖鞋都格外有一种感的味道。“-小时候是不是过脚?”

 “什么?”她一时反应不过来,接着才恍然大悟。这是在赞美她吗?她是有一双小脚,往往得去童鞋部才找得到合脚的鞋。“你还活在清朝吗?你的辫子藏到哪儿去了?”她开玩笑的回答。

 “怎么忽然来了?没约会?”他指的是那位“贵客”

 “有啊,一个保户住敖近,才会顺路到你这儿来。”她故意轻描淡写的,不想让他误以为她刻意来看他。

 “成绩理想吗?”希望她没白走一趟。

 “还可以。你呢?真打算全都自己DIY啊?这可是大工程呢。那你怎么还有时间上班?”他也很忙,虽然忙的事和她完全不一样。“你们公司同事之间不会竞争得很厉害吗?容得你这样悠哉悠哉的?我觉得自己天天都像在打仗似的。”她半是羡慕,半是疑惑的。

 “不加入竞争,自然用不着打仗。我并不在乎在公司的排名。”他双腿盘坐在地板上,手中拿着一张砂纸,细细的将掌心中的一个小玩意磨光。

 “喂,你现在在做的是什么啊?”她好奇的问“好像是只鸭子…”

 “丑小鸭,送。”他轻轻的把那小玩意丢给她。

 孟琉璃灵巧的接住了。“好啊!你什么意思?送我一只丑小鸭…就不会雕一只天鹅送我吗?”话是这么说,她却是脸笑意,爱不释手的把玩着那可爱的小鸭子。它长长的嘴噘着得高高的,微微扬起一边翅膀,像是正从暖被窝里头被母鸭子叫起来,赶进水里去,正一面呱呱呱的抗议着尼。

 “我怎么可以送-天鹅?”他像是在开玩笑似的“那我这只癞虾蟆可不就永远吃不着了吗?”

 孟琉璃只当没听出他的意思。“好啦,我得走了。只是顺路过来,我今天还要上课呢。谢谢你的礼物,虽然不大满意,还是可以接受。走喽,拜拜。”她站起身,小心的绕过那一堆杂物。

 “忙着上课?还是忙着约会?”他话中微微带着嘲讽“相亲的对象让-很满意吧?”

 孟琉璃顿住脚步,有些惑的低头看了他一眼,他的语气听起来有些不悦。就为了她留在家里招待高文彦,却不肯来看他的新餐桌吗?艺术家脾气!她转头又瞄了摆在墙边的餐桌几眼,看起来不只是件实用的家具,几乎是一件艺术品了。可是从头到尾她没有任何评论,一开口,肯定会让他太得意。“那个人条件的确不错,”她诚实的回答“随便哪个妈妈都很愿意把女儿嫁给他的…”不像你,唉,她埋怨的叹了口气。“这个礼拜六,他请我去听音乐会。听说门票在几个月前就都卖光了。”她有点愁眉苦脸的,担心自己会在音乐会上睡着,那可就糗大了。“喂,你们男生会不会因为女生在听一响乐团演奏的时候还能听到睡着,就认定她没有气质?”她回到摇椅上坐下,很想听听他的意见。通常到这种情形好像都是男生才会担心的吧?

 任冠宇出一丝苦笑。她男朋友,居然还来问他的意见?“-不喜欢音乐会就别去啊,又不是没别的事可以做。”话一出口,他立刻后悔了。他还想建议他们去做什么别的事?音乐会当然要去,再安全不过了,那个人顶多只能拉拉她的小手…哼,说不定那男的早就拉过了…

 “我不是不喜欢音乐,我只是不喜欢现场演奏。你晓得的,要是我刚好不喜欢那首曲子,又没办法听到一半就跑掉,还得随时留意什么时候鼓掌,好累啊!还有,你知道吗?两张贵宾席的票价要好几千块,我真情愿他去买贝多芬的全套响曲来送我算了。反正我也没那么高竿,听得出现场演奏和录音室的录音有什么不同。只除了现场音乐会可能会拉错音符,还可能有人咳嗽。”

 听完她一堆牢,任冠宇莫名其妙的心情好了许多。“音乐会的曲目是什么?就是贝多芬?”

 “就是那个第六号响曲,叫田园的。听起来就好像很容易让入睡着的。唉,如果是第五号倒还好,当,当,当,当…”她荒腔走板的哼了那四个举世闻名的音符“我就算睡着了,也会被吵醒。”

 “别担心,第六号里头有暴风雨,还有打雷的声音,一定来得及在曲子结束前把-叫醒,-还来得及很优雅的跟着人家拍手的。”他微笑的说着,把工具都收了起来,然后拿了支扫帚清扫地板,没两分钟,屋子里看起来干净了许多。

 “我好像听到有人在取笑我喔。”她假装不的说道,自动找了条抹布帮忙擦着地板。

 “-不是要问我的意见吗?我不是帮-找出解决的办法了?”他正经八百的回道。

 “这哪算是你想出来的办法?”

 “先一起把第六号听一遍,总算是个办法了吧?我还有点担心-会被打雷声吓得尖叫呢。要不要先习惯一下呢?在音乐会上尖叫,那才叫糗大了。”

 “拜托!你忘了我是做那一行的吗?一天到晚在外面奔波的人,还会怕什么打雷!都不出门了吗?!”

 “好啦,女超人,到底听是不听?不会真是怕被我发现,-真听得睡着了吧?”他已经走到头音响旁,把CD片放进唱盘里。

 “我刚不说我要走了吗?”她不怎么认真的说。

 “听完再说吧,也不过半个钟头…-到底打不打算给人家一个好印象?”他不大甘愿的加上一句。

 还真是热心哪,她暗自嘟哝着。“既然免费,那当然是不听白不听喽。”

 任冠宇立刻按下播放键,从你喇叭中传出的不是悠闲的田园乐章,而是那沉重的哆哆哆嗦…他等着孟琉璃出声抗议,可她居然没有说话。任冠宇暗暗觉得好笑,想到她刚刚哼命运响曲的调子,也难怪她会认不出本尊来。

 孟琉璃知道自己留下来并不是为了听贝多芬伟大的响曲,但她也不愿多想究竟是为了什么。安适的坐在摇椅中,轻轻晃动的节奏舒服得让她想把双脚蜷起来好好睡上一觉。那一定是什么雷声都打扰不了她的…她不知不觉的踢掉鞋子,闭上双眼,优美的旋律从她耳边过,她根本不在乎听见的是什么…只要她是在这里,她身边的那个人是他…

 任冠宇也没有开口,他坐在地板上,双手抱膝,微仰着头专注的凝视着她仍带着微笑的小脸。

 她在暴风雨与雷声中安然入睡。最后让她张眼伸伸懒的是一阵甜甜的茶香。蜷着的双足踩到地板上,她循着香味走到他身旁,理台上放着两只冒着热气的磁杯。“啊,我最喜欢喝茶!”这个客人是不用等主人开口的,她自动端起杯子,放到边轻啜了一口。

 “好鼻子!比-的耳朵灵光多了。”他嘲笑的说道。

 “应该还有小点心吧?你这人这么会过日子…”

 “只有洋芋片,要不要?”他有点遗憾的说。早知道她会来,一定早早准备女生都爱吃的蛋糕等着她。

 “真希望我拒绝得了,会被你害惨了。热量那么高,我又不像你常常运动…”她边抱怨着,拿起他递来的洋芋片喀吱喀吱的咬了几口。这种垃圾食物,本来她是打死不碰,平常她也自认有自制力的,但不知怎地,现在她就是拒绝不了。

 “不说了要教-游泳的吗?”他无辜的反问“今天下的卡路里,立刻把它消除得一干二净,-偏要顾忌这个又顾忌那个。”

 第一个顾忌是她不习惯光天化之下穿得少少的,第二个顾忌是身边还有他。在他面前太过坦白是危险的,她所有的本能在她面前竖起了一个大大的红色惊叹号,她却常常视而不见。“我觉得慢跑比较安全。”

 “-这是在侮辱我的专业。有我在旁边,绝对不会让-出事。”

 才怪哩!孟琉璃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要不,她怎么会莫名其妙的来按他的门铃?总不光是为了像蓝歌鸲一样好听的门铃声吧?“我喜欢慢跑,礼拜天早上,和高文彦约好了去慢跑。他就是我哥的同学,现在是天威科技的经理。”她防卫似的说着,故意用一种炫耀的语气。

 任冠宇沉默的看着她,没有说话。茶有点冷了,喝起来涩涩的。这种甜腻的饮料,只适合在热热的时候喝。

 话一出口,她立刻就后悔了。她这是在干嘛?向他示威?因为自己找到了一张黄金打造的长期饭票?她不安的咬着,抬头迅速瞄了他一眼,随即又低下头。手指在马克杯上摩挲着,像是对上头的图案十分感兴趣。那是一个用抽象手法勾勒出来的人形,线条简捷俐落,两个人骑着协力车,风前进…其实骑脚踏车比慢跑好玩多了…

 “跟-相配的。”他漠然的评论道,刻意用一种事不关己的口吻。

 这句话让孟琉璃非常非常的生气。谁都可以这么说,除了他之外!她重重的把杯子往他那张亲手打造的漂亮餐桌上一摆。“我走了。”她完全无法掩饰自己的怒意,她知道是自己不讲理,但她偏就是要任!她没有心情装出一张现代女强人知书达礼的嘴脸!

 任冠宇任由她走到门口,并没有挽留,甚至连一句话都没有。他不知道自己还能说什么。说那个姓高的是衣冠禽兽?除了有钱,没一个地方配得上她?他还不明白吗?要配得上她,第一个条件,就算现在不必有钱,但将来也一定得要有。所以,就这样了吧,连再见都不必说了…他疲倦的轻轻抚着下巴,没有听见铁门关上的声音。坐进她刚刚坐过的摇椅,空气中仿佛还留着她身上淡淡的芳香,然后愈来愈稀薄,终于什么都闻不到了…

 若有似无的香味忽然又出现了,他以为是自己的幻想…困惑的睁眼,不只是幻想,他看到了幻影,然后幻影开口说话了“你送的鸭子…忘了拿…”

 那只偷懒的小鸭子被遗留在餐桌上,仍-着一双爱困的睡眼,无辜的表情,浑然不觉自己成了四只眼睛的焦点。“喔…”他长长应了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双手紧紧握着,免得它们伸出去抓他不该抓的东西。

 “除了鸭子,你还会刻别的吗?”她找了个安全的话题问道。方才她几乎要走出公寓了,那最后一步却是怎么也跨不出去。她几乎可以肯定,这一走,他是不会再打电话给她的。难道她要去等那一年一度的公会连谊吗?他也未必会去参加啊。不甘愿却又莫可奈何的重新往楼上走,心中举棋不定,到底要拿他怎么办才好?一进门,望见搁在他肘边的木头木脑小鸭子,心里又气又想笑。到底是人像鸭子,还是鸭子像人?

 “十二生肖都刻过了。”他边有忍不住的笑意,几乎有种死里逃生的轻松感。

 “也会刻牛吗?我想你一定拿手的。那种其笨无比的大笨牛?”她指桑骂槐的问道。

 任冠宇继续装傻。“-属牛的吗?那我刻一头送-好了。”

 “你才属牛哩,不只属牛,还属鹅。这种东西你也刻得出来吗?”

 “-喜欢我——自然就刻得出来。”他很狡猾的把标点符号放在自己想要的地方。“-喜欢牛头长了翅膀,还是鹅生了四只蹄?”

 “谁会喜欢这种怪东西!”她抬起下巴,装作不屑的回答。

 “愈怪愈讨人喜欢,-不晓得吗?比如我呀。”

 “你,你不叫怪,叫懒散!和猫熊有得比。”她干脆直截了当的批评道。“都快三十岁的人了,整天正事不做,就会这些没一点用处的小玩意,能当饭吃吗引你以后到底打算怎么办?就这样浑浑噩噩的过日子?”不是很会赚钱其实不打紧,但总得要勤勉认真、努力打拚吧!才会有出头的一天。闲散的日子谁不爱?没含了金汤匙投胎,就要认命。”

 任冠宇沉下脸生气的道:“我没有浑浑噩噩过日子,我比谁都认真的在过我的每一分钟。什么叫做出头的一天?当公司的大老板,出门开进口名车,在五星级饭店吃饭,住的是明山的上百坪别墅,谁见到他都要鞠躬哈吗?再怎么有成就,每个人的一天仍旧只有二十四小时-也许认为我一点都不会打算,我却认为这只不过是很简单的数学问题,二十四小时的三分之一用来睡觉,其它的该如何分配?把它全拿来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这分明是赔钱的生意-觉得我很穷,我自认比谁都富裕,因为我的损益表永远维持在正数!我做我喜欢做的事的时间永远多过做我不喜欢做的事的时间,这样的人生才值得过下去!-可以不以为然,但这是我的自由,连我的父母都管不着。我既没有伸手向他们要钱,也没有欠了一堆债要他们帮我还!”

 没错,这是他的自由,所以她只好答应高文彦的约会。孟琉璃一时无话可说,抿着怨怒的瞪着他。自由,他有的也只剩自由。这是一道高墙,把爱情和其它统统挡在墙外,谁都不敢越雷池一步。“算我多管闲事。”她闷声说道。

 这是真理,而他也辩赢了,任冠宇却没有任何胜利感。“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没说-多管闲事。我们是朋友…”他对于这两个字忽然很不满意,蹙着浓眉不知该如何说下去。

 好吧,是朋友,偶尔见见面、聊聊天的朋友,她莫去管他如何过活,而她则继续和别的男人约会,否则就别再往来。最后这一项,她是完全不考虑的。这还有个很高尚的说法,叫做青衫之。就算她和高文彦更进一步,他也管不着。他若是硬要有意见,那就换个对象相亲好了。她的条件也不算差,要找个旗鼓相当的男人不难…

 就这样吧。

 “那我这个朋友可不可以留下来吃晚饭?我照样负责洗碗。但是你别再把我一个人丢在屋子里,害我被什么莫名其妙的影子吓个半死。等七月过后,我的胆子就会变得比较大一点。成不成?”

 “当然可以。只要-别介意吃得寒酸,就一锅面而已。最近忙着做家具,三餐都随便打发。”他老实说,若她就此被吓跑,他也没话好说。

 孟琉璃耸耸肩。“谁叫我是不速之客?你没赏我一碗泡面,我就已经很感激了。而且我喜欢吃面。”没错,她念国中时常吃的,还可以把妈妈给的午餐钱省下大半去买书买唱片。虽然已经过了很多年了,她还记得那味道不错的。

 任冠宇笑着看了她一眼,心想,真是一个很好养的女人。他转身走到炉台,把几样简单的材料拿出来处理。青菜、现成的燥和几颗卤蛋,完全谈不上浪漫的一顿晚餐,只提供了起码的营养。

 她和那个什么什么经理的去吃饭,绝对不会是吃这样简单的食物。反正,现实就是:那个男的会请她上的餐厅,他请不起…

 虽然只是两碗面,但他还是很用心的在圆形餐桌上铺了餐垫。汤豌不是什么考究的磁器,白色的底盘画了两枝的浅紫海芋,看起来十分清。他把筷子递到她手上。“开动了。”

 孟琉璃接过筷子,心里不得不承认,即使没有钱,但还是可以过得有品味。她很认真的吃完大半碗面才停下来说道:“你的手艺真的很好,连煮碗面都好吃。”或许不只是面好吃,更重要的是一起吃的人。唉,怎么她和高文彦一起用餐时,明明吃的都是高档的食材,就是吃不出什么好滋味。

 任冠宇听得出她说的不是客套话。“我想-不是太挑剔的食客。”

 她对食物是不大挑剔,对男人却太过挑剔。明明高文彦算是够完美的了,她对他还是不满意。别的先不说,至少他就煮不出一碗象样的面。放下筷子,她忽然抬头恼怒的瞪了任冠宇一眼,都是他的错!这个一点都不符合标准男人条件的人,却成了她评断男人的标准。

 任冠宇莫名其妙的遭了白眼,不由得奇怪的问:“怎么啦?盐巴没搅散吗?”就算是干炒的菜,他也不会犯这种错误。

 “没啦。”她敷衍的回答,低头继续把面吃完。“喂,待会儿出去走走好吗?还是你要继续工作?”她指了指摆在墙边大大小小的木头。

 任冠宇顺势说道:“当然是出去走走啦-也晓得,我哪有那么勤快。反正现成有张桌子吃饭就行了,其它的可以慢慢来。”

 “那我们去哪儿?”她兴致的问道。这个人这么会玩,一定有很多好主意。

 “去山上的公园看星星?”

 “我以为你比较喜欢去夜店喝酒什么的呢。”

 “喔,那种地方,我是好奇去过几次,可是实在太吵了。就算音乐还不错,却不是听得很清楚。所以已经很久没去了。”更重要的原因是,老是有人过来搭讪,男女都有,让他不胜其扰。“-要是想去,我就陪-去啊。”其实心里是不大愿意的,他情愿找个安静的地方聊聊天,就算不聊天,一起吹吹风也好。

 “听起来不大吸引人。就难得浪漫一下,去看星星好了。你保证看得到吗?可不能骗我唷。”

 “找个没有光害的地方,保证-可以看到很多很多,只要-用心去看。”

 “好!那我要看北斗七星、大小熊星座、牛郎织女星还有猎户座天琴座…”她把记得起来的星座一古脑儿的全背了出来“你要保证它们全都不许缺席。”

 任冠宇噗哧一笑。“嘿,就算爱因斯坦也办不到。季节不对啊。”

 “这样子啊。”她有点失望“它们不全都是恒星吗?不就是永远都一动也不动的吗?”

 “星星一动也不动,地球可是会动的啊。唉,-的自然课读到哪里去了?”他毫不留情的取笑道“-的小学老师听见一定要哭的。”

 “我打赌你上自然课一定从没逃过学,对不对?”

 “真了解我!我的自然老师可是爱死我了,全班只有我是他的知音。”他起身收拾碗筷,孟琉璃没忘记自己答应过的事,立刻接手洗碗。任冠宇也不跟她抢,倚着理台,看她三两下把碗洗好擦干。他喜欢这种分工合作的感觉,好像他们是亲密的一家人。

 孟琉璃把手擦干,一边问道:“现在就走?”

 “好,我准备一下。”他熟练的收拾了一块塑胶布放进袋子里,再装了一瓶开水。“走吧。”提了袋子,他走到阳台,把凉鞋找出来穿上。

 孟琉璃好笑的摇摇头。这人实在是随啊,若是别个男人,她一定会说他衣衫不整了。老天真是待他不薄,就算是汗衫短,穿在他身上却像是模特儿在伸展台上展示当季流行的休闲服,格外有一种潇洒不羁的况味。

 他的老爷车很尽责的将两人送上山头的公园。开阔的公园中人影稀稀落落,虽然是观星的好天气,但她想,这个世界上懂得浪漫的人已经不多了。跟在报纸头版标题后面去追逐人群追逐流星雨叫做流行,不叫浪漫。

 孟琉璃通常不是这么随遇而安的女生。塑胶布往草坪上一铺,她也就大剌剌的坐了下来。草丛里就算有一两只小虫子太喜欢她,喜欢得非要爬上座垫和她作伴有什么要紧?搞不好-明后天也变成美丽的蝴蝶了呢。很糟糕呢,她好像被任冠宇同化了,之前她是很爱干净的,连在公园的长条椅坐下来休息,都还得用面纸擦上一遍不可,更别提让她和什么看得见或是看不见的小昆虫为伍了…还真的都是他的错。逃学跑到随便一处草丛边去看蚂蚁打架,就只有他才做得出来。这种事在国文课本上读来好像还有情趣的,却只有这姓任的小子才会跟沈三白一个样会去身体力行。她猜古今顽童大概没什么两样,还真是顽童所见略同。她敢打赌,国文课也是任冠宇必逃的课之一,他才不会乖乖的被关在教室里听老师讲古,自己实地去看不是更好玩?

 “看见没?北极星。”他悠然的躺在地上,手指往北方的天空一指。朦胧的光线中,她看不清楚他角的笑容。清朗的话声中,笑意在她耳边回。仰起头往他手指的方向极力搜寻,从北斗七星延伸出去最亮的一颗,她认出了勺子的形状,所以很容易便找到了那颗一等星,原来那真的是天空中最亮的一颗星。她在课本里头读过的,可是书页上的星星不会发光…

 “我找到了!”她兴奋的喊着,好像连第一次得到季冠军都没这么高兴过。星星一直都在那儿,她怎么就从来不肯抬头看一看…

 “颈子不酸吗?”他拉了拉她的手臂“躺下来可以看得更清楚,没骗。”他开玩笑的又加了几句:“不是怕我会对-怎样吧?我发誓,我是君子,只动口不动手。”至少今晚是。

 孟琉璃觉得自己的矜持是小人之心,于是俐落的踢掉脚上不怎么舒服的鞋子,学着他的样子,双脚迭,双手枕在脑后。天灿灿的星光映入眼中,像是上好的黑丝绒镶着无数钻石…不,再昂贵的钻石都买不到天的星光。可是能有一颗拿来镶在戒指上倒是不错…

 高文彦买得起…她侧过头看了任冠宇一眼。他的眼界太宽了,看惯了星星,就算一百克拉的钻石放在他面前,他也只当看见一颗有些暗淡的石头吧?而且还是一颗很麻烦的石头,要有许多保全人员来伺候,更要有一只很稳当的保险箱…

 嗯,还真的麻烦的…

 像是知觉到她的凝视,他跟着转过头,天的星光留在他眼中,比北极星更明亮,她不知该如何形容。

 我明亮,独一无二的星星——这据说是莎上比亚剧中的台词忽然闪过她脑海,让她忍不住微微自嘲的一笑。她自然没读过莎士比亚,随便什么小考大考联考都不会考的书,她是没有时间去读的。多半是被谁引用了,凑巧让她读到了。也许,莎士比亚还是有他的好处的…

 “-说什么了吗?什么星星的?”他隐约听见了,她提到一颗陌生的星星…

 孟琉璃窘迫的别过头,她不晓得自己居然会把那种只适合情侣说的句子说出口。“没有啊,你听错了吧。”她心虚的回答。

 任冠宇本来还没想到要追究柢,但她那盖弥彰的回避,让他越发有兴趣继续追问下去。“-该不会是在偷骂我吧?从实招来!-说的是独一无二的什么星星?怎么-连骂人都跟人家不一样,听起来还有学问的。”

 孟琉璃只好真的给了他一个很有学问的答案“我只不过是引用了莎士比亚的话,当然有学问啦!谁在骂你啦,请勿对号入座。”她说得理直气壮,话的确不是她想出来的呀。

 “我晓得了-说的是:我明亮,独一无二的星星。我倒真想对号入座呢。”

 “好厉害!连莎士比亚的话你都背得出来。我说你这人还真是崇洋媚外,放着中文不读,专去念洋鬼子写的书。你忘了八国联军吗?你忘了鸦片战争吗?”她存心找碴,当头就给他扣下一顶大帽子。

 “好大的罪名啊。”任冠宇开玩笑的说道“-不晓得每个男生书架上都放了一本莎士比亚嘉言录吗?遇上留长头发的女生,就假装随口溜出一句,保管无往不利。”

 “哼。”孟琉璃不高兴的摸摸只留到肩上的秀发。“那你用这种招式勾引过多少留了长头发的女生?想必战果辉煌。”话中不只有嘲,还有掩都掩不住的酸意。

 任冠宇又回过头瞥了她一眼,然后抬头,忍着笑假装很认真的数着星星。“好可惜呢,我好像从来就不认识什么留长头发的女生…”

 “长头发有什么好?浪费洗发,打架的时候让人一把抓住,根本就别想打赢。”

 “原来如此!”他像是恍然大悟。“难怪我看到会打架的女生都留短发,”他火上添油的又加上一句:“就像-一样。”

 孟琉璃如他所愿的当然没放过他,狠狠的推了他的肩膀一把。“你说什么?!”她可没承诺过只动口不动手。

 “一点也没错,短头发的女生都很会打架,连男生都打不过她。大姐,手下留情啊!”他笑嘻嘻的往外挪了几公分,险险的躲过她的第二记魔爪。

 孟琉璃不打算继续帮他证实他的歪理了,真理是用说的。“我告诉你,别把人瞧扁了。又不是只有长头发的女生才会读莎上比亚!我也读过啊,像什么存在或是不存在,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喂,你看,你看你那位莎老头讲的可不是废话吗?连要活不要活都还得要考虑?那他不如去给阎罗王当师爷算了。还有什么玫瑰香不香的,他家里是开香水工厂的吗?!”嘿,她的记忆力还真是好,光从电视影集里东抓西抓,不就让她抓了好几句?

 “喔,我觉得玉兰花比较香,而且没有刺。”他一本正经的回答“更重要的是便宜多多-知道吗?情人节玫瑰花的价格,是所有男人心中的痛。”

 “没关系,反正我也不喜欢玫瑰花。”她顺口回答,话一出口,她便后悔了,好像她巴望着他能在情人节送她一把随便什么花似的。其实她对花根本没什么特别的好恶…嗯,本来没有。不过,任冠宇自己种的那盆曾经把她吓得魂飞魄散的吊钟花倒是美的。还有那场意外…

 她其实不怎么甘心那只是一场意外…夜愈深,风愈凉,吹散了她颊上的红热。她坐起身,双手抱膝,下巴搁在膝上,没有心情去看星星了,目光无意识的落到了光着的脚丫子。一,二,三,四,五…她在心中默念。这是一个陌生的自己,陌生得仿佛她还得实际数过,才能确定双脚总共长了几脚趾头…

 十。她能确定的好像只剩下这个…她蹙着眉,烦躁的抿着,陷溺在自己无解的心事当中,一时无暇去意会他的沉默,只从眼角余光发现他侧着身子,探照灯似的眸子正炯炯的投向她,一眨也不眨的。“干嘛?!”她恼怒的问,不喜欢他太过锐利的窥探。

 “那-喜欢什么?”他没事人似的问。

 她一时反应不过来他简单的问题,跟着重复了一句“我喜欢什么?”

 “-不喜欢玫瑰啊,那-比较喜欢什么样的花?”他沉默的加上一句——还有什么样的人?

 “黑色的郁金香啦,一棵开出十八种颜色的茶花啦,还有身价上千万的国兰,这些我都喜欢。”摆明了就是要为难他。

 任冠宇没把她的话当真。“彩钻石打造出来的钻石花如何?”他打趣的问道。

 “钻石花当然很好。最好还上香奈儿五号香水。”她也跟着一搭一唱。

 “一定要香奈儿五号吗?『毒药』可不可以?『沙丘』可不可以?”

 “嗯…任何一盎司身价不超过一千块台币的,我都不予考虑。”

 “-根本…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他收起玩笑的语气,认真的凝视着她。

 她以前——一直都是知道的…抬头望了一眼夜空,每一颗星星都那么遥远,不能给她任何指引。重新往地上一躺,她没有看他。也许答案就在她身边,问题…也是。

 “琉璃…”他的声音低低的,仅仅两个字,却带着让人昏眩的魔力。她终于转过头去看他,他脸上没有任何笑意。

 她慌乱的别开头。“我知道!”话说得肯定,语气却有些彷徨。“我的目标很明确,在三十岁之前结婚,三十五岁前生完两个小孩。这之前要有自己的房子,至少要缴完一半的贷款,还要有一辆全新的休旅车,可以载着全家人出去度假。五十岁之前要存够退休金,足够退休之后每年去欧洲玩一趟。然后…”她顿觉索然无味的停了下来,她的人生计画已经背得那么熟悉,熟悉得让她生厌。

 “然后?-的人生是从退休之后才开始的吗?”在那之前呢?努力努力再努力…

 “你可以不以为然,但这是我的自由。”她把几个钟头前他说过的话原封不动的还给他。

 任冠宇哑然失笑。是啊,的确是这样。谁高兴怎么过活,都是个人的自由,关旁人什么事?他抓了抓发的手臂,把一只不请自来、擅自侵入的小金请出地盘。“对了,-的文课不上了吗?今天礼拜四…”他闲闲的问着。

 “唉呀!”孟琉璃惨叫一声,懊恼的回答:“我忘了!”之前的文课她从来没缺席过,那可是了钟点费的。也不知怎么搞的,本来只是路过拜访,却和他一起喝了下午茶,接着又吃晚饭,然后还跑到这个荒凉的山上看星星,真是不务正业!而且,她还得老实承认,一切都是她主动的…愈想愈不是滋味,这人,总共也只打过那么一次电话给她,每一回都是她自己巴巴的送上门…明明,他之于她,是百害而无一利的。“唉,我把要上课的事忘得一干二净。还有,你晓得我这个月的业绩有多惨吗?连前十名都挤不进去了。还有…”

 “还有,这个月-那个娇贵的胃一定都没找过-麻烦,对不对?”他笑着打断她的话。“还每天睡足七小时?”

 “咦!好像是耶。”她有很久没有想到她的胃了,因为没有胃痛来提醒它的存在。

 “所以啦,有所失也必有所得。”嗯,这句话真够格列入哲学家名言录了。“何况-的业绩再惨也惨不过我-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我是比上不足,比下…嘿,可没人比我更下了。”又是个倒数第一。

 “这也算是安慰吗?”孟琉璃没好气的道。他花在做正经事的时间少得可怜,两人的工作成绩拿来相提并论,赢了她有什么好得意的?

 “好啦,现在是娱乐时间,别去想那些无趣的事-肚子饿不饿?要不要去吃点东西?”

 “里面的餐厅不是已经关了吗?”入园的时候,她远远的就瞥见服务中心灯火暗淡。

 “外头的大马路上有小贩在卖烤香肠。”

 唉!孟琉璃忍不住又要叹气了。要是男朋友的话,就绝对不会请女朋友吃这种东西吧?香是香没错,味道可也真够浓啊!万一还打算换一下口水,不是什么旎的气氛全跑光光了吗!难不成还得先告罪,说声对不起,我先去刷个牙吧。糟糕!上次他们…好像也是刚吃完饭没多久的事,吃的还是泰式椰汁酸辣,里头有南姜大蒜和辣椒。她也来不及先去刚牙,连嚼片口香糖都没有,他也没有。可是,她好像不记得有闻到什么异味,根本就是迷糊糊的…

 “嗯,我猜-不喜欢吃烤香肠…”她严肃的表情,好像在考虑什么生死大事似。

 “没别的好吃了吗?”她抱怨的嘟囔着。

 “还有韭菜盒子、烧酒螺…”

 “就没有正常点的食物?味道清淡点的?”

 “-不是喜欢泰国菜吗?泰国菜味道也很重啊。”他奇怪的问。

 “不适合约会的时候吃,情侣不吃那些东西…”她喃喃自语。

 “不会啊。”他想不通,那只不过是一些普通的点心,怎么可能会构成约会的障碍?

 “怎么不会?!我就不信你以前跟女朋友约会的时候,会请她吃臭豆腐,除非你还随身带了漱口水。”

 女孩子!彼虑得太多了吧?“-真是不了解男人。男人想做什么的时候,一点点味道是阻止不了他的。”

 那么,现在是什么阻止了你?她在心中自问着,两只大眼睛略带哀怨的直瞅着他。她就这么没吸引力吗?

 任冠宇发现这个话题无疑的点燃了火种。他见过许多女人初见时爱慕的眼光,学生时代也谈过一段两小无猜、无伤大雅的恋爱。刚进公司时也曾和一个同是菜鸟的女同事交往过,然后在他还没有决定要不要继续下去的时候,便被三振出局——他的前女朋友,去年被大陆的保险公司高薪挖角,到异乡去开疆辟地了。孟琉璃的眼神,他不陌生。可是,他发现,不是每一回他都能潇洒来去的…

 在野心的业务员里找女朋友,他是自讨苦吃。可是,这不就是他吗?任,从来不管明天的任冠宇…他的手轻轻抚上她的面颊,倾过身子,半着她的上身,两片略厚的贴上她的。地心引力的作用,再加上她双臂的绕,四片灼热的顷刻问毫无隙地紧密接合。他的舌探了进去,她生涩而热切的回应…她在玩火,他也是。像所有被告诫不得玩火的小孩,他没办法拒绝当下的惑,一只手不由自主的解开她衬衫的领口,轻轻滑了进去…

 星星真的长了眼睛。住在上头的那一个,大概是个严厉的家长,决定给不听话的小孩来个当头喝。他毫无防备的后脑蓦然挨了一,霎时令他头昏眼花。他听见孟琉璃的尖叫声,本能的滚开,避过了重重落下来的第二。意识回复清醒,头上的巨痛让他不由得呻了一声。幸亏他的运动神经够发达,痛楚中他仍奋力将孟琉璃拉起身,暂时离挨打的局面。

 上帝原来是两个小氓。家法是他们手中的球。四只眼睛有志一同的往孟琉璃身上瞧,她那半敞的口,春光微。任冠宇立刻挡在她身前“快跑!”他低声命令道。两人一起逃的话凶多吉少,女人的脚程绝比不过男人的快。

 孟琉璃清清楚楚瞧见他后脑勺上的血迹,再看了小氓手上的球一眼,怎么也迈不开双脚。留下受伤的他,会被打死的。“不要。”她明确而坚定的拒绝。她可以跑到大马路上求救,可是那还有一段距离,而且大有可能根本就没人会理她。“我学过防身术。”她再加上一句。

 而且肯定学得不坏。任冠宇还有心情转头对她微微一笑。她一定是参加了公司办的训练课程,以她的个性,多半连一堂课都没缺席过。他一手紧握着她的,慢慢的往后退。

 那个微笑惹恼了小氓,那几乎等于是挑衅了。球再度扬了起来。本来他们今天的心情好的,所以只带了球,没带西瓜刀出门,遇上什么不顺眼的家伙也只打算教训教训他,偏偏这男的还真是超级碍眼,那女的又特别养眼,这下子当然不能拿个几千块花花就了事。瞧他穿得那寒酸,想来是捞不到多少油水的。哼,敢带女朋友到这种地方幕天席地,不准备点恋爱税给地主花花,说得过去吗?反正十八岁才算是成年,现在打死了人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一时之间,两支球齐往孟冠宇身上砸下。他忍着挨了一记,徒手夺过一支球猛力一挥,脑中的昏眩减轻了他的力道和准头,只把小退了三步,却没有造成任何伤害。

 孟琉璃焦虑的看着他站立不稳的步伐,他刚刚头上挨的那一下肯定不轻,得赶紧去看医生。“你对付拿球的那一个,另一个交给我。”虽然心中着急,她仍然冷静的判断情势,一边回想着上防身术时,老师教过的招式。男人最大的弱点在他的下,真讨厌!她厌恶的撇撇嘴,刚刚没来得及把鞋穿上…

 任冠宇刚反应过来,她已经主动出击,向那个空手的跨前一步。也不知打哪学来的,还很张扬对他勾勾手指。任冠宇又忍不住耍笑,鼓足余力继续挥着手上的球。他的身材比对方高壮得多,势单力孤之下,那小子已有些胆怯,往后又退了两步。任冠宇没有近,担心一走动会被看出自己虚浮的脚步。他瞪大眼睛,装出一副凶狠的表情,再威吓的摆出大联盟打击手的架势,样子学了个十成十。爱看球果然是很有用的。只有一时血气之勇的小子,很没义气的丢下他的同伴,拖着球,一溜烟的跑了,速度比那个代跑的还要快…

 解决了一个,任冠宇转头看向另一边,只见神力女超人正扭住被遗弃的那家伙的手臂,膝头一撞,听那人惨叫一声,捣着下,脸痛楚的跪倒在地。孟琉璃整了整上衣领子,得意的双手叉,站在他面前,像个天神似的轻轻吐出一个字:“滚。”

 那人显然痛得神智不清了,一时没有反应。孟琉璃抬起修长的腿,想要补他一脚。看到自己光luo的玉足,又缩了回来。“滚!”她加大音量。

 这一回,他总算听清楚了。跌跌撞撞的起身,不辨方向的往后跑,只想离这尊女罗煞愈远愈好…

 孟琉璃放下双手,略微松了口气,转身见任冠宇摇摇晃晃的站着,把球当拐杖支撑,总算没有倒下去。她赶忙支着他的身子,半扶半拉,脚步凌乱的往停车场走去。暗红的血从他后脑伤口一路沿着后颈滴下来,她俞走愈是心惊胆颤。会不会脑震?会不会变成植物人?他会不会死掉?眼泪已经在眼眶中打转,他的宝贝儿干嘛停得这么远?!她干嘛没事偏要去找他?要不,他现在肯定好好的待在他屋子里对着一块木头又敲又打的,头好又壮壮,怎么也不会成了被打的笨木头…

 从他口袋中掏出车钥匙,她小心的把他送进后座。她的驾驶经验不多,眼下却顾不了了。油门一踩,车子倏地开出停车场,一路咆哮的往医院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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