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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农历年刚过完,采婷和钟呈宇便约了慧珊到KTV唱歌。

 这天距离上回采婷向慧珊介绍男友算起,大概又过了一个多月。

 这期间,慧珊仍然是郁郁寡。没有男友的她,除了工作、节假期回屏东老家之外,其它时间总是一个人待在台北租来的家里。采婷看在眼里,所以趁着假就约了她出来唱歌,一解烦闷心情。

 包厢里有人正唱着歌,迟到的慧珊还没进去就听见了,没想到一进包厢,赫然发现除了采婷和钟呈宇之外,竟然连那位讨厌的陈明谚也在里面。

 “嗨!快坐呀!”采婷挥了挥手。

 孰料,慧珊一看清状况,转身就要走人。

 “你干嘛?”采婷一个箭步上前抓住慧珊的手腕。“怎么你才来,连坐都还没坐,就要走了?”

 “你没告诉我那个人要来。”慧珊背对着包厢里头低斥。

 “你说谁呀?”采婷一脸疑惑。

 慧珊将眼睛瞟向右后方。“就是那个没礼貌的人。”

 采婷顺势望过去,立即明了慧珊指的是谁。

 “小姐,你有风度一点好不好?人家是应我和呈宇的邀请才来的,你别不分青红皂白就说人家,真是的!”

 “我又没说他不能来,我只是…”慧珊替自己找了个借口。“我只是另外有事,不能和你们唱歌了。”

 “少来,你根本就是在说谎。”采婷一把拉住慧珊,硬要把她拖进来。

 “放开我啦,我不想见到他!”每次碰到他,总有意外发生,她可不想再有任何意外光临她身上了。

 采婷和慧珊杵在门边,拉扯不休。登时,只见明谚忽然走过来站在慧珊面前,嘴角浮上一抹坏坏的笑,朝她打了个招呼:

 “嗨!我们又见面了,坏脾气小姐。”

 当然,倔傲的慧珊也不输人后,回了他一句:“是呀,我们又见面了,没礼貌先生。”

 两人一来一往,挑衅的意味浓厚,分明就是慧珊口中的相克,看得采婷不得不赶紧开口:“慧珊说她要走,我想留她下来,你快帮我劝劝她。”

 “哦?”明谚定眼瞧了下慧珊。“你该不会是见了我就怕,所以选择第三十六计。”

 “什么意思?”这个人真奇怪,自以为眼大家多,老说些别人听不懂的话,有毛病!

 他单手支着包厢外的墙,坏坏一笑。“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什么?竟然说她是因为怕见到他,所以才想逃!

 她霎时明白了,仰着头,开口就说:“谁说我要走了?”语毕,径自走进包厢里,选了靠内侧的位置坐下。

 钟呈宇见状,笑着说:“还是明谚厉害,三句话就把慧珊搞定。”

 “是呀!连我这个好朋友都说不动她,可见他多有魅力。”采婷向明谚笑了下,跟着附和。

 明谚嘴角一扬,坐在钟呈宇的身旁。“我自己怎么不觉得。”

 慧珊倏地从沙发上跳起来,叫道:“拜托!我留不留下来,关他什么事!而且我也看不出他有什么魅力?”

 “哦?你大概还不太了解明谚,”钟呈宇双眉一耸,浅笑道:“在公司里啊,明谚可是最有女缘的,尤其一些年轻女孩见了他,那真是完完全全拜倒在他的西装底下,无一幸免。”

 “呈宇说得没错!”采婷跟着附和。“据我所知,公司里就有好几个女孩暗恋明谚呢。”

 “够了,够了,”明谚喝了口饮料,眼底含着笑意,淡道:“别再说了,我可不像你们嘴里说的那样,你们再这样吹捧我,我可要飞上天了。”

 慧珊坐在一旁,非但对明谚的帅气不表认同,反而嘴角一撇,不肩道:“人长得帅有什么用?你们想想,一个男人若没礼貌又没水准,加上又不懂得尊重女人,我就真的搞不懂了,这种男人有哪点值得人家喜欢的?”

 这些话摆明了就是在说明谚。如果这时他还能笑得出来,那表示他的风度真是太好了。

 “真是很不幸,就是偏偏有人喜欢我的外表,而且不是一个,也不是两个,而是一大堆女人,你说,那是什么原因?”他嘴边含着笑意,举起杯子继续喝了口饮料。

 “依我看啊,那些女孩都肤浅得很,只注重外表,全不重视内在;她们全都不懂,要认清一个男人,他的心才是最重要的。”慧珊往沙发椅背一靠,看也不看他一眼。

 “你了解我的心吗?”明谚垂眼低笑。

 “我…”她倏地住嘴。见过他两次面,今天是第三次,她又了解他多少呢?

 “你又不是我的什么人,我干嘛了解你呀?”不服输的她,总得要在嘴巴上赢过他才行。

 两人你来我往,针锋相对,看得采婷和钟呈宇担心不已,本来想撮合他们的意思,也在这时打了退堂鼓。

 “你干嘛这么冲?人家明谚也没说什么。”采婷轻声斥责了身旁的慧珊。

 “我也没说什么啊!”慧珊双手一摊,一副无辜之态。其实她就是故意不给他好脸色看。

 钟呈宇见气氛不太好,想转移大家的注意力,于是朝大伙叫道:“唱歌,唱歌!慧珊你刚刚才到,先点几首歌唱唱吧。”

 “对啊!罢才我们连唱了好几首歌,就属明谚唱得最好了。你也快表现一下吧!”采婷赶紧夸赞明谚一番,看能不能博得慧珊的好感。

 瞧采婷说得口沫横飞,好似那个痞子多会唱一样,若真是这样,她可要好好秀一下,怎能输给他呢?

 “好啊!”慧珊翻了下桌上的点歌簿,随即输入几首歌曲代号。

 未久,电视萤幕出现了她所选的歌曲,是张惠妹唱的“别在伤口洒盐”

 慧珊拿起麦克风,随着音乐和萤幕上的歌词开始唱着。她的音域很广,唱起这首歌,浑厚的嗓音带点磁,听来非常好听。

 一开始,慧珊还很认真地盯着萤幕唱,大家也很安静地聆听她美妙的歌声,但是到后来,唱到“别让昨天在你伤口狂妄的洒盐,一碰就痛,一想就悲…”时,大家都听出她稍稍有点哽咽的声音。

 再怎么坚强倔傲的人,总也有脆弱的一面。这一段歌词正好勾起慧珊的伤处,她逝去的恋情,就像是一道伤口般,每每一忆起,总是揪痛她的心,不觉悲从中来。

 采婷明白她是唱到伤心处,担心地看了她一眼。还好,最后她并没有太多的情绪变化,便把整首歌唱完。

 “慧珊唱得这么好,我看你可以当歌星了。”钟呈宇拍着手,大力赞道。

 “唱得不好。”慧珊垂首,让人看不出表情。

 钟呈宇朝一旁问:“明谚,你说慧珊唱得好不好?”

 明谚深邃的眸子望着慧珊,没有之前的戏谵神情,反而幽幽低道:“把感情融入歌曲中,当然好听。”

 钟呈宇接着笑说:“你听,连明谚都这样说,你有希望了。”

 慧珊惊诧地抬眼望了明谚一眼。唱这首歌时,她真的是把感情融入,而他这么一说,仿佛能看透她的心一般,教她一阵心虚;但是,他们俩相克不是吗?心灵又怎么会相通呢!

 就在这时,萤幕上又浮现慧珊所选的第二首歌曲“分飞”

 这首歌慧珊唱来驾轻就,像是唱了几百遍一样,连萤幕上的歌词都不用看,便将脸面向粉蓝的墙壁上。

 大家以为她是要表现自己厉害才不看歌词,然而到后来,大家却发现,根本不是这样,尤其唱到副歌的地方——

 “雨纷飞,飞在天空里是我的眼泪…谁了解,真心付出换来的是离别,我知道,爱过后会心碎…爱情没有永远…”

 唱到这里,慧珊已是泣不成声。前一首歌,她的心情己有些低落,再加上这首“分飞”,就像是在描述她失恋后悲痛的心境,当下,她更是难过得不能自己。

 采婷一听心头一紧,这些歌词的意境,不都和慧珊这阵子的心境相同吗?难怪慧珊唱着唱着会如此伤心。她赶紧上前拿开她的麦克风,拥着她,劝道:“别再唱了。”

 慧珊难过地靠着采婷的肩,低声啜泣:“对不起,破坏你们唱歌的兴致。”

 “我明白你的心情,别再说了。”采婷拍拍她的背,安慰道。

 “没关系,先休息一下吧!”钟呈字从采婷那儿早已明白慧珊失恋的事情,因此也能了解她此刻的心情。

 坐在离慧珊最远的明谚,其实看得最清楚。从她开始唱,到眼眶转红,到盈泪水,以致放声哭泣,一点一滴他都收入眼底,那种纠结的心情,令他也跟着难以平复。

 “我来唱好了。”明谚选了一首歌。

 “对了,慧珊还没听过你的歌声呢!”钟呈宇轻扬笑脸,希望借助明谚平时的际手腕,化解现场的悲伤气氛。

 音乐声一扬,陈明谚随着音乐开始轻轻低唱。非常有自信的他,歌声中有一股低沉有力的嗓音,连拿麦克风的姿势都非常人。

 慧珊被他醉人的歌声所吸引,缓缓将埋在采婷肩上的脸抬起。他唱歌的神情非常专注,就像他所说的,是把感情融入的那种。她暗暗注视他,发现此刻的他和初见面时的差异真的很大,就像一个诚挚专往的男人和一个玩世不恭的痞子,令她不知要如何评断?

 就当她看得出神之际,他唱着唱着,蓦地侧过头来瞅着她,嘴里继续唱着他的歌——

 “着泪的你的脸,在我脑中不断地盘旋,着泪的你的脸,倒映整个城市的灯火…”

 对上他深情的眼,她的心头一震,无来由的感到不适,令她快速地撇开他的视线。

 抚上自己的脸,慧珊才惊觉脸上仍残留着方才哭泣后的泪水,莫非他口里唱的是她?喔,不会的,她想到哪儿去了!他只不过唱首歌而已,她怎么又胡思想了!

 今天她是怎么了?原本从不轻易在人前掉泪的她,竟然会失控到这种地步,把气氛得那么尴尬,更何况才刚过完新年耶,没大笑三声也就算了,也不该当着众人的面前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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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婷、钟呈宇和明谚三人都这么认为

 近来的情歌大多描述情场失意,对于甫失恋的人来说,很容易勾起伤痛,当然令人欢笑的歌也不少,但都属于年轻人唱的,他们自觉不太适合。因此,采婷和钟呈宇决定提早离开KTV,免得慧珊再度触“歌”伤情。

 今天的天气阴冷有风,天空不太亮,但没下雨,倒是冷飕飕的寒风阵阵袭来,令走出KTV的四个人,大喊好冷!

 躲在钟呈宇怀里的采婷建议:“我们一起去吃火锅好吗?”

 明谚微微一笑,才道:“不了,我还有事得先走了。”

 “真的不和我们一起吃饭?”采婷非常失望,想想今天的安排不都是为了撮合他和慧珊吗?如果其中一个不去,那今晚吃这顿饭就没什么意义了?

 明谚双眉一挑。“我当然很想去,难得今天有美丽的小姐在场,”说到这儿,他一对眸子扫过慧珊,随即又无奈地说:“但是我真的有事,下次有机会的话,我请各位吃饭好了。”

 慧珊被他这么一瞧,随即将视线瞟向另一边去,就是不看他。

 “有什么事这么重要,非得现在走不可?”钟呈宇问。

 “纯属私人事情,你就别再问了。”明谚淡淡一笑。“各位,我先离开了。”

 他双手袋里,转身走向另一个方向。不知怎么回事,慧珊却注视着他远去的背影。

 今天他穿了一件咖啡的套头高领衣,底下是一件深西装,再配上一件短大衣,整体看起来非常有型,加上他高的身型和帅气的脸庞,总是引来路人的注目,尤其是路过的女生总会多瞄他两眼。

 见了三次面,这还是她第一次这么仔细地瞧着他。

 “走吧!我们吃火锅去。”采婷朝慧珊吆喝了声。

 慧珊即时回神,忙说:“呃…既然他不去,那我也不去好了。”

 慧珊所说的他是指明谚,采婷一听便知,于是她椰偷地道:“怎么了?人家明谚不去,你就没心情去了是不是?”

 其实对于明谚的先行离去,慧珊着实有些讶异,因为她认为他应该是属于那种喜欢凑热闹,什么事总要调侃别人两句的人,为何他没留下来,倒令她觉得有些诧异。

 “你胡说什么?才不是这样呢!”慧珊急着辩驳:“我是想,你们两个人吃饭,中间夹着我这个电灯泡好吗?”

 “有什么关系!”采婷说。

 “我可不想。”慧珊笑得有些诡异。“我怕我这支五百光的灯泡太亮了,到时候看见你们小俩口那副亲热模样,可能会受不了而身先士卒。”

 “你少讨厌了!”采婷叫道。其实慧珊就是这种个性,不拘泥,不做作,就像现在,她不想去也不会勉强自己去,喜欢就是喜欢,讨厌的东西,她决不会违背自己的意愿说喜欢,这就是慧珊。

 “不跟你开玩笑了,我走了。”慧珊轻轻一笑。对于两位女生的谈话,钟呈宇根本不上话,只好也朝慧珊笑了下。

 “好吧。拜!”采婷挥了挥手。

 天色愈暗,天气愈冷,慧珊拉紧大衣,着风走向街的那一头。

 现在的时间还不算晚,慧珊打算逛完这条街,再买点吃的回家当晚餐,就算是给肚子一个代了。

 由于今天还有新年的热闹气氛在,因此大街上的人不断地涌进,而这条街有几家店是慧珊常去的,像是前头的这家饰品坊,再过去一点的精品服饰店,以及街尾的那家书店,这些都是她闲来无事常去的地方。

 首先,她便朝那家摆精美饰品的店面走去。

 走进店里,看着眼前个个精致无比的饰品,她的眼睛便为之一亮,尤其是那些小巧的摆饰,她更是爱不释手。在店里逛了一圈后,她选了一串淡紫的风铃结帐。因为当她第一眼看见它吊在那儿时,她就喜欢极了,于是决定把它买下来带回家里,而且连吊在哪里她都想好了。

 走出饰品坊,又经过了几家店面,她来到服饰店,她在店里头看不到几分钟便又走出来了。原因是没有一套衣服是她喜欢的。

 她的购物原则是这样的,喜欢才买,就算贵了些也值得,但要她捡便宜,买些自己不喜欢的,她宁可不买。

 当她走出服饰店,站在大街上时,就那么巧,她的视线不期然地见到一抹熟悉的身影。

 那不是陈明谚吗?

 他坐在对街的咖啡厅里,隔着淡淡的茶玻璃,她竟然能看见他,这点令她非常惊讶。接着她又发现坐在他对面的是一位短发女子,看得出来两人正在交谈,只是不晓得谈了些什么?

 她霎时明白过来。原来他说的私事,就是和女朋友约会。

 约会就约会,还怕别人知道,这种人真是虚伪!说来还真奇怪,连续两次都让她碰见他正和女朋友约会,一次是在PUB里,一次就是现在,而且还是不同人。这种男人最要不得了,把爱情当游戏,女人全让他玩于股掌之间,可恶!

 思及此,她也不想再观望下去了,于是她朝着书店方向继续逛下去。

 走进书店里,她随手翻了几本书,最后在架上选了一本名人传记翻阅,这一看,大概过了一个多钟头,直到她的肚子咕噜咕噜作响,她才觉得应该要回家了。

 于是她拿起手上这本名人传记到柜台结帐,旋即走出书店。

 看看时间,都九点多了,对于还没吃晚餐的她,似乎有点晚了,于是她走到街角一处摊子旁,买了一份炸排和一碗面线羹后,便走向马路边,准备坐计程车回家。

 由于节假期,外出逛街的人很多,因此每部计程车都载有客人,慧珊等了有好一会,都拦不到车子。

 忽然间,一辆银色跑车打了方向灯,好像朝她的方向驶来。

 果然,车子真的就停在她面前。对方按下车窗,出一个面孔,心中那份诧异令她口惊呼:“陈明谚,你怎么会在这里?”

 不会错的。她明明看见他坐在咖啡厅里和女朋友聊天的,不是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等你啊!”他看着她,眼底藏有一抹笑意。

 笑死人了,说谎也不打草稿!方才分明和别的女人约会,现下一出现,竟然大言不惭说是来等她?

 “私事办完了?”她意有所指。

 “没错,所以才能来等你。”他也没反驳,顺着她的意思说。

 她微微一笑,不领情地回道:“谢了,我自己会坐车回家。”

 “快来吧!”他将车门打开。“这里人多,你拦不到计程车的。”

 被他这么一说,她犹豫着。寒风一阵袭来,她缩了缩身子,看了下马路上急驰而过的计程车和来来往往的人,再看看手中拿的香排和面线羹,她的心有些动摇了。

 “好吧!”她提着大包小包坐进车里。搭他一次便车,还不至于欠他什么人情吧!

 他满意地笑了下。看着前方问道:“回哪里?”“内湖。”她说。

 他没再开口,直接往内湖方向开。

 过了闹区,车也较减少。明谚一路上专心开车,并没有和慧珊交谈,两个人坐在车上都不说话,这感觉令慧珊觉得不太自然,或许她该试着先开口才是。

 “呃…你住哪里?”她的眼眸一转,瞧见他正专注地开车,两眼平视前方,使得浓密的双眉看起来更有神,而高的鼻梁则划出一个好看的侧脸,那神态令她一时无法克制地盯着他…说真的,他的确很帅。

 他忽然侧首看了她一下,没想到对上她贪恋的眸光,于是他角微勾,坏坏地说:“想到我家去?”

 “谁想到你家去!”她随即不悦地回道。这男人真是坏透了,一开口总要占她便宜。

 “我家离这儿很近的,车程十五分钟。怎么样,有兴趣吗?”没有看她,只有边淡淡的笑意。“没兴趣。”她大声回道:“拜托你好不好,别以为自己长得帅,每个女人就该对你投怀送抱。”才对他有一点好印象,没想到持续不到三分钟就破灭了。吱!

 “哦?这表示你还注意我的。”他看着前方,双眉微挑。“看来我这趟是没白送了。”

 又是那副欠扁的表情!慧珊瞪了他一眼,才道:“随你怎么说。”

 “看来你心情好多了。”他说。

 慧珊明白,他指得是在KTV里,她放声大哭的事。其实她是很干脆的那种人,一旦是自己不是,她绝对会承认,所以现下她也完全不否认。

 “我很少这样的,希望没破坏你们的兴致。”她略有歉意。

 “你和采婷他们一起吃了什么?”他转了个话题。

 “我…”她不想说因为他没去,所以她也就不去,是怕被他拿来当笑话嘲笑;当然,她可以想象他会说些什么调侃之类的话语,所以干脆一语给他带过。“我去了,只是先离开。”

 “哦?看你手上拿了大包小包的,好像买了不少东西?”他瞄了她一眼。

 “是啊,我到饰品店买了一串风钤,好漂亮喔,你要不要看?”才说着,慧珊就忙着将袋子里的风钤取出,拿到他眼前晃了几下。“你听,清清脆脆的声音,好好听对不对?”

 “你送我这么漂亮的东西,这怎么好意思呢。”他厚脸皮地说。

 “你臭美,谁要送你了!”她赶紧收回手,将风铃放回袋子里。“我只是让你瞧瞧而已。”

 “这么小气啊,唉!那么美的风铃,我还天真的以为你要送我咧。”他看着前方,俊脸稍稍一垮。

 慧珊一听,有些愕然。没想到他也喜欢这种小东西。“你当真这么喜欢这串风铃啊?”如果真是这样,那就送他好了。

 他边带着淡淡的笑意。“我喜欢风铃,但更喜欢风铃的主人。”

 此话一出,慧珊却愣住了。这个男人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啊,这样很容易让人误会耶!

 “我肚子饿了,你手上有没有什么好吃的可以填肚子?”不理会呆若木的她,明谚皮皮地看向她手上香气四溢的东西。

 才一会功夫,现下他又谈起民生问题了。

 她看了看手里提的食物。这可是她的晚餐耶,她的肚子也是饿得直叫着,不过看在他送她回家的分上,加上她不愿欠人家人情,就忍痛把她最爱吃的排送给他好了。

 “喏,给你。”她递上去。

 “真是太了!”明谚看着香的炸排叫道:“我都快饿昏了,快,快喂我吃。”

 有没有搞错啊!要她喂——他——吃?慧珊瞪大了双眼,递上排的手停在半空中。

 看出她一脸的疑惑,明谚玩味地笑道:“你瞧,我正在开车,双手摆在方向盘上,怎么吃东西呢?”

 “带回家吃,不会喔!”她没好气地说。尽管他刚才说得还有道理,但是这种暧昧行为她才不愿做呢!

 “唉——”明谚叹了好大一口气。“古人说得没错,天下间,真是最毒妇人心,想不到我好心载你回家,你竟然狠心让我饿肚子。”

 “你胡说什么!”慧珊怒意陡然升起,朝他斥道:“你这人还真奇怪,有时间喝咖啡,没时间填肚子,见了女朋友都可以不吃饭了,现下你竟然怪起我来!”她把手中的东西往旁边一摆。“要吃不吃随便你!”

 像是被刺中要害似的,刹那间,明谚眉心一拧,戏谵的态度全隐藏在沉默静谧之中。他继续开着车,却不再言语。

 车内沉寂了一会儿,慧珊才把眼帘稍稍抬起,偷瞄了他一眼,竟发现他那凝神的表情又出现了。

 他生气了吗!不会吧,这么小气,才说了他两句,他就那副死样子,教人看了都有些不知所措。“唉,生气了?”她再度瞄了他一眼。

 他依旧不语。

 “我这个人说话就是这样,快人快语的,没什么恶意,你…别生气。”她试着跟他解释。

 以她的个性来说,能跟一个她不太有好感的人这样低声求好,今天算是破天荒的了。如果采婷在场的话,一定会认为她是头壳坏掉。

 够诚意了吧!她觉得。他可能会因为她的解释,而畅快一笑,甚至还会拿起排感谢她一番呢。

 她干脆睨着他,看他怎么回答?

 孰料他看着前方,只有低声一句:“内湖到了,你该准备下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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