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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六章 狼人复仇
 十米的距离是什么概念?

 当狼人被第三轮利箭杀的时候,场面惨不忍睹,利箭离弦而出的巨大冲击力把狼人了个对,空中血横飞,硬生生的把狼人近在咫尺的攻击给退。

 “杀!”王蠢站在山坡上,长臂一指,立刻,一千野蛮人放下弓箭,提起脚下的长矛,如同洪一般冲向已经溃不成军的狼人。

 此时,野蛮人看到一千狼人还没有与他们接触就如同割麦子一般一片一片的倒下,一个个热血沸腾,早就伺机而动,在王蠢的喊杀声中,争先恐后的冲向靠近的狼人。

 三轮利箭下来,一千狼人已经不足两百,而且,他们都失去了长矛,只有刀剑之类的短兵器。

 用刀剑对付长矛,毫无疑问是一场悲剧。

 在冷兵器时代,一寸短一寸险,一寸长一寸强是铁律一般的存在。

 可以想象一下,当你提着一把刀或者一把剑往前面冲锋的时候,面却是十几把长矛形成一堵锋利的死亡之墙,其后果就可见一斑了。

 在王蠢短短几天的训练之下,原本作为投掷的长矛已经变成了近战的利器。

 以前,野蛮人为了狩猎,都是远距离投掷长矛,以此弥补速度上的不足,长此以往,他们养成了在战场上一开始就投掷长矛杀敌的习惯,这种习惯就是投掷之后,就不得不近身格斗,而现在,这种情况改观了,用长矛对付身强体壮的狼人,无疑是最好的武器,因为,长矛的长度足够与狼人保持一个安全的距离,最重要的是,长矛的穿透力对狼人来说是致命,当狼人狂奔之下,锋利的长矛矛尖可以轻轻松松刺穿狼人的身体,如同串冰糖葫芦一般,让狼人彻底的失去战斗力。

 和长矛恐怖的杀伤力比起来,刀剑因为太短,虽然也会对狼人造成打击伤害,但却不致命,往往有些狼人身中数十刀,也能够凶悍的战斗。

 作为一个地球人,王蠢自然是知道刺与砍之间的区别。

 战斗很快就结束了。

 从第一轮箭雨到第三轮箭雨,花了不足一分钟的时间,而双方短兵相接,也只是五分钟的时间,虽然三轮箭雨并没有把这支狼人的千人队伍赶尽杀绝,却让他们完全失去了战斗力,当最后短兵相接的时候,已经变成了单方面的屠杀。

 野蛮人用长矛形成的林就像一道无法跨越的天堑,少量的狼人根本无法突破野蛮人的长矛防线,就倒在了血泊之中。

 接下来,开始打扫战场。

 很多受伤的狼人因为麻醉药起了效果,正在草原上挣扎,摇摇坠,就像喝了酒一般浑身乏力,野蛮人自然是不会客气,冲过去手起刀落,鲜血便在空中洒。

 野蛮人的效率非常之高,如同秋风扫落叶一般席卷了整个战场,不仅仅是把那些奄奄一息受伤的狼人杀死,还带走了所有的长矛刀剑,甚至于一些在尸体上的箭羽也一支不剩的带了回来。

 看着如同蝗虫一般席卷了战场的野蛮人,王蠢有一种心惊跳的感觉,因为,他只是叮嘱了把利箭带回,免得让它们落在狼人受伤模仿,却是没有想到野蛮人会如此贪婪,所有能够能够看到的东西都带走了。

 战斗并没有结束。

 当一千野蛮人带着大量的战利品班师回朝的时候,另外一支千人狼人驰援部队已经近在咫尺,不过,野蛮人并不慌张,因为,一直在刀刃峰上观战的野蛮人已经风驰电掣的奔了下来,刀刃峰上的野蛮人看到弓箭居然有如此强大的威力,一个个早就按捺不住,蠢蠢动,听到王蠢的号令之后,如同猛虎下山一般,掀起一阵暴风疾雨击向驰援的狼人。

 当驰援的狼人刚赶到山脚下,驰援的一千五百野蛮人已经在山坡上布好了箭阵,在王蠢一声“”的号令之下,一千多支箭雨居高临下的落在了狼人部队上空,那一块天空都暗了下来,就好像一片巨大的乌云。

 这是血之躯与利箭的较量。

 这是野蛮与文明的较量。

 这是相互意志力的较量。

 箭头刺入了狼人强壮的身体,哪怕是不致命,但麻醉药也让他们暂时的失去了战斗力。

 狼人们唯一能够做的就是疯狂的投掷手中的长矛,但是,因为地势和距离原因,他们的长矛对野蛮人造成了伤亡微乎其微,结果是,他们反而失去了赖以战斗的长兵器。

 失去了长兵器的狼人经历了第一轮箭雨之后,已经溃不成军,失去斗志,毕竟,他们看到一千巡逻狼人已经全军覆没,这让他们感觉到了死亡恐惧,不复开始的悍不畏死,他们不知道天上飞而下的什么东西,他们甚至于不知道如何躲避空中落的利箭。

 第一轮箭雨之后,一千五百野蛮人整齐划一的放下弓箭,开始形成战阵冲向狼人已经凌乱的队伍,为了这个简单的放下弓箭提起长矛形成战阵的动作,王蠢可是没有少花力气,现在,终于看到了成果。

 其实,理论上,王蠢完全还可以再来一轮击,而事实上,这只能想想,因为,不仅仅弓箭是制滥造,质量不行,就连数量也跟不上,几轮击,箭羽已经消耗矣尽,而且,有些弓因为野蛮人用力过大,直接就损坏了,所以,王蠢不得不用步兵战术。

 好在的是,此时,野蛮人已经完全掌握了主动权。

 面对一千五百生力军的长矛,已经失去了锐气的狼人开始从原本的悍不畏死变成了真正的溃逃,此时,他们只恨爹妈少生了两条腿,发疯的朝森林的方向狂奔,而此时,野蛮人的长矛再一次发挥了投掷的威力。

 战斗此时已经变成了一边倒的屠杀。

 狼人溃败之后,都是丢盔弃甲的狂奔,就没有看背后,而这恰好变成了屠杀的开端,因为,野蛮人都是狩猎高手,当狼人意味逃跑的时候,已经没法躲避背后的长矛。

 长矛如同附骨之疽,准确无比的猎杀着前方逃窜的狼人。

 一个一个的狼人倒在草原上,血横飞。

 野蛮人也杀红了眼,一路狂追,如果不是王蠢发出号令,他们大有可能直接杀入狼人所侵占的野蛮人部落。

 打扫战场再一次开始。

 贪婪似乎是野蛮人的本,王蠢要想短时间改变他们根本不可能,在返回途中,野蛮人简直是雁过拔,恨不得把野蛮人脚上包裹的兽皮和脖子上的兽牙也取下来…

 …

 这一战,战果辉煌,杀死的狼人超过了一千七百人,缴获的战利品更是堆积如山,这大大的补充了物资贫乏的野蛮人营地。

 不过,让王蠢郁闷的是,出去了几千支利箭收回来的还不到三分之一。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时候,毕竟,箭矢飞,谁也不知道落在什么地方,如果是在狼人身上还容易找回,如果是在草丛里面,就很难找到。

 现在,王蠢最担心的是狼人仿制出弓箭,如果真被他们仿制出来了,那无疑是野蛮人的灾难,因为,以狼人所控制的资源,很快就能够制造出更优良的弓箭。

 唯独让王蠢欣慰的是,箭羽虽然一半没有收回来,但是,弓都一把不少的带了回来,哪怕是一些损毁的弓。

 所损毁的弓数量之庞大让王蠢触目惊心,其实,很多野蛮人就没有出第一支箭,弓就折断毁坏了。

 从扫战场的时候,王蠢就发现,弓箭的杀伤力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大,很多箭羽因为弓的劲道不够,只是刚刚入了野蛮人的肌肤,并不致命,这次胜利最大的原因是箭头上的麻醉药。

 麻醉药虽然无法让狼人立即昏,但却可以让狼人战斗力大打折扣,这奠定了野蛮人胜利的基础。

 如果没有麻醉药的效果,今天的一战,恐怕是另外一种结局了。

 看来,等夺回了野蛮人部落之后,第一件事情就是要改良弓的质量,要不然,接下来和狼人的战斗就没法进行下去了。王蠢可以肯定,以狼人的智慧,很快就能够制造出弓箭,要想在与狼人的战斗中获得优势,唯一的办法就是武器质量上的优势,这也是野蛮人唯一获胜的机会…

 …

 就在王蠢绞尽脑汁想着下一步该怎么做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事情出现了。

 造成重大伤亡的狼人大军居然开始集结在草原,准备攻打刀刃峰。

 攻打刀刃峰!

 没错,就是攻打刀刃峰。

 至少超过了五千个狼人在草原上集结,如同蚂蚁一般朝刀刃峰上攀爬了上来。

 看着密密麻麻的狼人爬上来,王蠢百思不得其解,他实在是不明白狼人为什么要强攻刀刃峰,因为,这可是天险啊,哪怕是要追杀野蛮人,完全可以绕个地方爬上刀刃峰后再和野蛮人决战,没有必要在这险峻之地发动攻击。

 这他们简直是来送死啊!

 难道他们被气昏了脑袋?

 也只能这样解释了。

 王蠢高估了狼人的智力水平,想问题的时候首先都是以地球人的思维来度量狼人的想法,很多时候忘了这是一颗智力未开的原始星球,如果要赶上地球的文明,还不知道要多少千年,甚至于多少万年。

 其实,在地球的近代史里面,也有这种愚蠢的战斗方式,士兵们站得整整齐齐,两军对垒的发动攻击,如果真正要你比较的话,地球近代战争史上,也有很多人类战争的智商不会比现在的狼人高多少。

 对于狼人来说,他们刚才吃了亏,自然是要报仇,这本身就符合狼人的凶残记恨的习,何况,他们拥有绝对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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