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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直记得曾看过个童话故事。

 好久好久以前,有个美丽的公主遇上了王子变成的青蛙,虽然中间经过许多的不愿意,最后公主还是双手捧起了青蛙,依照约定给了青蛙一个吻,然后青蛙突然变成了英俊的王子,两人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凡是童话都有寓意,青蛙王子的故事是再简单也不过了——

 不要以貌取人。

 但是,如果是英俊的王子遇上了青蛙公主呢?

 如果再高个五公分就好了。

 如果围能大一寸就好了。

 如果能变成双眼皮就好了。

 如果鼻子能一点就好了。

 如果皮肤能白一些就好了。

 童瑾很听话的照着专柜小姐所说的顺序,依照瓶瓶罐罐上的数字往脸上或拍或涂或抹的做完全套保养,看着镜中的自己,她忍不住发出一声轻微的叹息。

 “唉…”

 从小到大,童瑾都很清楚的知道自己长得不够漂亮,也从来没有人用“漂亮”两字称赞过她,最常听到的就是很有气质、书卷味、秀气等。

 唉…说来说去,形容词再美,还不都是因为不漂亮,只好找些字眼来取代罢了。

 所谓长得遵守交通规则或是不违害社会善良风俗,大概就是她这类的人吧!

 时下流行深刻的轮廓,她却是平平淡淡的五官;大家欣赏高挑玲珑的身段,可她却是又瘦又小,像个发育不良的高中生。

 遗传?

 不,她的父母虽然已步入中年,仍能看得出年轻时的风采。

 哥哥是爸爸的翻版,又高又帅;妹妹也有母亲的印子,长得似芭比娃娃。

 因此,常有人忍不住怀疑是不是当年在医院抱错了孩子,或是笑称她是从垃圾堆捡回来的弃婴。

 在旁人有意无意的嘲讽下,日子仍是一天天的过,她也长大了,却也在这种环境下养出了异常自卑的个性。

 她不喜欢出门,甚至是为了不要出门而试着写作,成为只要整天窝在电脑前,不用见任何外人的言情小说作者。

 唯一幸运的是,她的故事有一种特殊的魅力,细腻的描写与楚楚可怜的女主角感动了不少人。

 收入一稳定后,她立刻搬出来,至少不用整天面对俊男美女的家人,也许能找回一丁点的自信心。

 在编辑的热心介绍下,她与另外三名女作者共租一间公寓,离出版社宿舍不远处,彼此有个照应,也方便编辑随时盯梢工作进度。

 “Baby,好了吗?快来吃水果!”房门外传来惑心的呼唤。

 不知从何开始,只是因为她看起来很小又碰巧姓童,所以大家都这么叫她,叫久了,她也就习惯了,甚至干脆以此为笔名。

 “来了。”

 套上宽松的睡衣,她走出房间,随意的窝进沙发中,与室友一同吃着惑心刚削好的香甜富士苹果,看着闵儿不如从哪来的最新剧。

 老实说,搬出来之后,她的心境开朗了些,四个年纪相仿的女孩子也处得不错,写不出稿子时还能互相激励,顺便脑力一下,闲来无事更有人陪她天南地北的胡说八道一通。

 只是,她作梦也想不到就连室友也全长得貌美如花,各有各的特色。

 盛咏就像是从小说中走出来典型的冰山美人,九头身美女,总是穿着色彩灰暗的衣服,人也不多话,像是要人忽略她的存在。惑心虽然不似盛咏那般完美,但有着永远晒不黑的雪白肌肤,配上细致的五官,个性温柔体贴,脸上随时漾着甜美的笑。至于闵儿,她是比较古灵怪又感的猫女,身高与她差不多,可曼妙的曲线非常非常的人。

 只有她,说长相没长相,要身材没身材。

 如果真要找出她和室友们不同的地方,或许只有“平凡”两个字吧!

 “唉…”她几不可闻的又叹了声。

 “怎么了?”感的闵儿挑起一边的眉。

 “没什么。”童瑾低下头,了张面纸擦擦嘴,用以掩饰她的异样。

 盛咏用着一向冷冰冰的语气关心道:“是不是赶稿太累了?”

 “嗯,一定是的,哪有人一赶起稿就几天不睡的?”温柔的惑心一边收着叉子与盘子,一边又说:“Baby,早点睡吧,别累坏了。”

 “嗯。”她没有多加解释,也没有驳斥她们的猜测,反正这种事…身为天之骄女的她们是很难感同身受的。

 了数颗据说会让她变漂亮的各种维他命丸后,回到房内,背靠在门板上,不由得又自惭形秽起来。

 她缺少盛咏的高挑与冷,也没有惑心的白皙与甜美,更不像闵儿一样,有着姣好的身材与慧黠的心思。

 为什么老天这么不公平?

 人比人气死人,还是别比的好,她也早八百年前就决定不跟人比。

 于是,童瑾更努力的把自己藏起来。

 她总是穿着没有任何花样的单上衣,配上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牛仔,脚上套双球鞋,背着个大背包,鼻梁上挂着其实不是非戴不可的近一百度近视眼镜,以及那头微过肩清汤挂面般的直发。

 这么一来,原本瘦小又有点黑眼圈的她看来更是像背负升学压力的高中生,而且还是那种只会老师说、孔子说、国父说的书呆子。

 二十七岁还能看起采像十七岁,这大概是她唯一能安慰自己的事了。

 童瑾苦笑的扯扯嘴角,关上了灯,拔下眼镜搁在一旁,卷着棉被、抱着枕头,闭上了眼睛,让赶了三天三夜没睡的疲惫身心得到歇息。

 意识逐渐模糊时,头柜上的电话却响了起来,不算尖锐,但在此刻相当不受的演奏出如婴儿旁音乐铃的声音。

 她微微撑起沉重的眼皮,无神的眼睇向电话的方向,一秒钟后,她还是放弃了。

 什么天大的事都等到她睡醒再说吧!虽然她也不认为会有什么天大的事。

 响了几次之后,一机数用的电话自动跳为答录机功能,听着机器转动的声音,童瑾更安心了。

 哗声之后,顿了一会儿,一个男音传出“嗨!Baby…”

 本来快睡着了,但电话另一端传来的声音实在是太好听了,好听到让她有点…嗯,该怎么说呢?或许可以用“惊”两字来形容。

 怪吧!声音用“惊”来形容,可是以她写言情小说的笔,除了这两个字外,还真想不出更好的形容词来说明她听到那声音时的震撼。

 她不由自主的伸长耳朵,很享受的聆听。

 “睡了吗?”

 一句简单的话语,每个字都是这么普通,只是由他口中说出来,竟能如此拨人心。

 这是她第一次发觉,原来男人的声音能这么样的好听,这么样的具有惑力,明知对方听不到,但她还是如同梦呓般不受控制的出声回答。

 “快…快睡着了。”

 “不知道你星期一有没有空…”

 她忙不迭的点头“有啊!”赶完了稿,她每天都很有空。

 就算没有空,冲着这个声音,她也会想尽办法变成有空。

 “那明天中午十二点,老地方见,好吗?callme。”语毕,这个男人也没多说什么,就结束了电话。

 机器冰冷的嘟嘟声传来,她有些错愕,也有些若有所失。

 怎么这么快?他怎么不再多说一点?

 虽然眼睛仍闭着,但她却失去一半的睡意。

 那种干净、沉稳,又带着感与成的中低嗓音…

 呵呵,她笔下常出现的低沉充的嗓音,原来就是这个样子呵!

 他的气很足,应该高大的;他的音调偏中低,应该壮的;他的声音很有男人味,应该有点犷;他的语气很温和,应该是风度翩翩的绅士;他的留言很简短,应该个性不啰唆…

 忍不住地,她想像着这样的声音该配上什么样的相貌。

 一个高大健壮的男人,有点犷,但又是个有礼的绅士…

 自然晒得微黑的皮肤、浓浓的两道眉、略长的脸、刚毅的线条、紧抿的、高的鼻子…还有还有,短得近乎平头的浓密黑发。

 一个只有在小说中才会出现的完美男人,深情、人、浪漫、专一…

 想着想着,她不由自主地泛起甜甜的笑意,一颗心也因此起了动。

 真是个一百分的男人呵!

 结了婚,想必他也会是个体贴的丈夫与慈祥的爸爸,她会生下一双聪明可爱的儿女,也许是双胞胎,就像他一般出色,她要帮他们取名为…嗯,该取什么名字才能配上这一对令人骄傲的儿女?

 不对!等等等等!先暂停一下!

 她隐约觉得好像忽略了什么重要的事,但一时之间又想不起来,只得猛抓头,皱眉挤眼地想。

 半晌,她狐疑的睁开眼睛,眼珠转了转,脑袋也跟着转了转,将一切倒带。

 儿女…丈夫…完美男人…声音…

 蓦地,她瞪大了双眼,剩下的一半睡意也因此全跑光了。

 她终于发现问题所在了——

 他是谁?

 记忆中并没有听过这个声音啊!

 他、是、谁?

 三未合眼的疲惫消失无踪,被遗憾悄悄地取代了,然后很不可思议地越来越强烈。

 她不讶异仅仅是一通电话而已,遗憾竟似野草般拥有强韧生命力的心底萌芽、成长、茁壮,小小的种子随着辽阔平原上的南风纷飞,蔓延、扩散,而形成一片无垠的草地。

 然而,她却只能遗憾,最多也只能祈求老天再给她一丁点的运气,让他再次打来,让他再次的打错电话,再次的与他口中的Baby联络。

 会吗?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呀,打错了一次又一次。

 他口中的Baby又是什么人?

 会在这种两交接的时分打电话又不具名,两人的情应该不浅吧!

 或许是小说写多了,她很自动的在心底为他配上了她认为适合的女主角,如同小说封面才会出现的美丽女孩——甜甜笑容、微嗲的娇羞嗓音,最爱窝在他怀里撒娇,小鸟依人的偎着高大的他,郎才女貌的组合,温柔的他会把她宠上了天,给她一个不豪华但绝对温馨感人的梦幻婚礼。

 总而言之,那个女主角绝对不会是她。

 唉!无缘的老公!

 算了,早点睡,还是别想太多。

 除此之外,她还能如何?

 总觉得世上的好男人并不是没有,而是好男人不会看上她这种平凡无奇的女子。

 一样叫“Baby”命运却不见得相同。

 他的Baby是那么样的幸福,而她只能孤单的度过即将到来的二十八岁生日,永远也不会成为幸福的小女人。

 她有些意冷心灰的用力闭上眼睛,翻了个身。

 只是,她能骗得过别人,却瞒不了自己,她并非似她所表现出来的那样不需要爱情。

 好想谈恋爱呀!

 她的要求并不多啊!

 他不用多帅、多有钱,只要懂得疼惜她就好,为什么也这么难?

 她的白马王子究竟几时才会出现?

 忙忙忙,每天眼睛一张开,接触的就只有一个“忙”字。

 忙着到处赶场,忙着联络助手,忙着与设计师沟通,当然也忙着展现他最引以为傲的才华。

 艾迪的工作是专业摄影师,身影穿梭于各大知名品牌的新装秀中,名字也时常出现在杂志里,尽管工作的关系常与时尚流行有所接触,但他并不追赶流行的脚步,仍是一身轻便舒服的棉质T恤与牛仔

 反正他能闯出一番名堂,不是因为他的穿着打扮,而是他本身的的确确有那么几把刷子,总能准确地拍摄出服装设计师想要的画面,并且捕捉到新系列服饰的精神与特色。

 不过,工作以外的时间,他甚少与时尚有所接触,反倒十分热爱自然生活,在宁静的市郊盖了间小木屋,非常享受这样的悠然自在。

 不过,美国人眼中的“斜木屋,对习惯鸽笼般公寓的台湾人来说,等于是间乡林别墅了。

 幸好,时装摄影师的工作并不需要将固定时间卖给公司,除却四季新装发表的那一阵子会忙得不可开外,其余的日子,他还算是很自由。

 他喜欢户外生活、喜欢旅行,最大的嗜好是拍摄自然生态,而这也是他此趟来到台湾,下飞机后跳上巴士继续补眠,前往充温暖阳光的南部,去到灰面ス称芟⒌暮愦喊氲海⒂胗讶伺鐾罚憬姆诺某底尤』亍?

 他的足迹踏遍垦盯台南、台中…一路追着各式各样候鸟跑,再回到北部,又到了宜兰,在短短一个多月内几乎把台湾走透透。

 虽然身体是疲惫的,但行囊里的胶卷丰富了他的心灵。

 返抵台北向摄影同好租赁的房子,还未休息,他几乎是迫不及待的关进暗房内,直到他觉得注意力已不能再集中,怕不能洗出最训男Ч鞣颜庑┦比盏男难抛叱霭捣俊?

 啊!天黑了!

 他讶异的抬头看了看墙上的钟,约略一算,他竟在暗房里不吃不喝长达十八个小时,再加上先前连时差都没调整,一个多月来“南征北讨”拍完候鸟还与那些志同道台的友人聊到深夜,回到饭店只睡几个小时又起,根本没有得到适当的休息,也就不难理解为何会感到精神有些差了。

 他抚抚布胡碴的下巴,难怪朋友总说他一摸到相机便似着了魔,连自己叫什么名都忘了。

 伸展了下僵硬的身体,一旦思绪回到了现实生活,自然而然地,他开始会饿、会累,四肢百骸像是在抗议他的过度使用而酸疼不已。

 他冲了杯随身包咖啡,自行囊中找出早上在便利商店买来以备不时之需、现在却被扁变形的面包,就这样当一餐。

 先帮胃填填底,虽然仍未吃,但也不至于像方才那样又累又饿,脑袋也跟着转动了起来。

 啊,对了,他差点忘了将友人的全家福照片交给他住在台湾的——米雪儿呢!

 翻了翻因使用多年而显得有点破旧,却随着时间的累积而呈现温润泽的万用记事本,找到那写了又涂、涂了又改的电话,深知也只有在这种时间,才能找到刚回到家的米雪儿,便抓起电话急忙拨过去。

 电话嘟嘟地响了几声,艾迪有些意外并没有人接听,反倒是传来长而尖锐的一声“哗”让他吓了一跳,忙把话筒拿得离耳朵远远的。

 答录机启动时,连句词也没有,实在是不像米雪儿的个性。

 顿了一秒后,他扬扬眉,在答录机里留下有着强烈艾迪风格的口讯——

 “嗨!Baby…睡了吗?不知道你星期一有没有空?那明天中午十二点,老地方见,好吗?callme。”

 挂上了电话,他愣了一会儿,这才想起他竟胡涂得忘记说他的名字了。

 拿起话筒想再拨一次,他又想起多年的情,即使不说名字,米雪儿也该听得出来是他,便又放下话筒。

 但是,过去是过去,现在的米雪儿还认得他的声音吗?

 有那么一丝的犹豫与怀疑,不过,还是等明天她睡醒再打吧,他可不想被把睡觉看成人生大事的米雪儿追杀呢!

 热中搬家的游牧民族,居然是只大睡猪!呵!

 艾迪角微微地扬起一点弧度,疲惫的眼也含着浓浓的温柔笑意。

 是该自己休息一会儿了。

 他放下咖啡杯,飞快的淋浴盥洗后,顾不得一头发,胡乱的擦干身子,便倒进被窝,放着听不出所以然的大地音乐,轻轻的闭上眼,让自己放松的进入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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