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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鹿(1)
 天刚亮的时候,已能够看清入林的路了。

 汉森离开木屋,大踏步走向他心爱的山谷,他心中有一个愿望,希望昨天的牡鹿还在那儿。

 多年来,他的木屋壁炉上,他一直保留着一个位置,等候悬挂巨大的鹿头。

 今天,他一定要抓住那头牡鹿。

 他发誓:假如必要的话,要狩猎到天黑,他穿了厚厚的棉衣,完全可以抵御零下十度。里边的衬衫着两份三明治,口袋装着一个保温壶,里边盛着热茶;还有他的武器——左臂挎着的来福

 汉森迈着稳舰快速的步子,踏上厚厚的雪地。这地区他已经多年没有狩猎了。

 他在一个低低的小丘顶上停步了。斜坡的尽头通向树林、一辆被雪花覆盖的老轿车孤零地躺在那里,它的轮子和窗户不知去向。

 自孩提时代起,那部车就停在那儿。

 有个春天,积雪融化后,老轿车就跟草和山花一样,长了出采。

 不论谁把轿车开到那儿,必定要穿过矮丛林和树林,老汉森先生在世时就曾说,只有醉得一塌糊涂的醉汉在没有月的晚上,才会做那种事村民对老轿车议论纷纷。从非处理掉那部汽车不可的歹徒,推测到某位固执的陌生人,迷路后,疲倦地睡着,早晨醒来说声去他的,然后走开。

 汉森信步下斜坡,然后突然停步。

 那是三个灰色的早晨,除非是幻想在和他玩诡计;否则,怎么会有烟从汽车里升起呢?答案是肯定的,一定有人在汽车里面生火,那并不稀奇,猎人迷路,天色又黑,在破车过夜并非首次。以前还有人设想周到,在车顶上钻上一个,地板上挖几个,当作是壁炉的铁栅。

 当汉森走近时,他看见了两个男子。他们不是猎人,都戴一顶皮帽,穿大衣和普通的皮鞋。一个畏缩在后座的一个角落,帽子盖住两眼;另一个弯身在将熄灭的火堆上烤火。

 “嗨,你们好!”汉森大声招呼。那个弯身烤火的抬头,眼神呆滞地注视着汉森。那人翻起的大衣领上,脸孔惨白而惟淬,红色头发,年龄可能不到汉森的一半。

 虽然有火,但是破车里仍然寒冷彻骨。他知道,这孩子必须暖一下身,才能行走。

 虽然汉森身强力壮,但是他不想抱着一个和他一样高大的孩子下山。

 他倒一杯热茶,伸手递过去,说:“慢慢喝,然后,我们再你下来走,你必须活动起来,让你的血加速循环。你的朋友呢?”

 那个孩子嗓着茶,双手紧紧地抱着杯子,低喃说:“死了!”

 汉森拉开车门,想直那个缩成一团的人。不错,那人死了,僵直直地;但他的死不全是因为寒冷,他外套的部下,有一个,四周有一小圈褐色的污渍。

 这时,汉森知道这两人是谁了。

 昨晚,新闻播报该区一件稀有的事。北边二十里的镇上,有一家出售各式工具和电视机的五金行,遭到两个歹徒的抢劫,其中一个好像抢了八千元,正在逃走的时候,被一位下班的警察打中一

 汉森很显怀疑:他们怎么会到这个荒山野地之中?

 他抬头,正看见那个孩子也在看他。

 “你没有冻死算是幸运。”他说,让那孩子认为汉森不知道子弹的事。

 汉森绕过汽车,拉开另一道车门,伸出手说“走吧,你必须活动活动。”

 他们在雪地上践踏了很久,一直到那孩子的脚能活动,汉森才让他自己来回单独拖曳着走。

 他间:“你的脚怎样啦?”“一点感觉也没有。”

 “下鞋子,袜子,”汉森看着他死白的皮“我的天,你可真麻烦!”

 他递给那孩子一把雪“用雪轻轻,让脚恢复一些知觉。”

 汽车上的尸首围着一条羊围巾,汉森把它解下,交给那孩子。

 “有没有感觉?”

 “还没有。那孩子摇了摇头。

 汉森抛给他一条大手帕。“用手帕擦干你的脚,穿上你的鞋和袜子,把围巾裹在头上,盖住两耳。我们得离开这儿。你能不能走路?”

 “可以。”“你叫什么名字?”“戈登。”

 “好,戈登。我们现在出发,回头再找人来抬你的朋友。”

 汉森用铲子铲些雪,盖住汽车上的火,尸体是不需要火的。

 当他转过身来,一把手正好指在他的腹部。汉森大笑“你想干什么”“掉那些暖和的衣服,然后走出这该死的林子。”

 汉森拉开穿在身上的夹克拉链“你要这衣服,我送给你,你以为你只需要暖和的衣服?”

 他指着树林“你要走哪一个方向?即使知道方向,你认为那双脚可以走多远?懂事些吧,戈登。你是城里长大的孩子,除非我带你出去,否则,你会死在这里。所以,你把拿开吧!”

 “没这么快,老头!”戈登说“我还没差劲到那地步,我会顺着你来的路出去。”

 汉森咧嘴大笑:这小子可不愚蠢。

 “什么使你认为我是从某个地方直接来的?他开始撒谎了“我穿进穿出,寻找鹿迹。更何况,还有些小事你还没有计划到呢。”

 他指了指正在飘落的雪花“又开始下雪了,我的脚印能留多久?”

 “我和你打个交道,”戈登说“带我出去,我就不杀你。”

 汉森拉起夹克的拉链,伸手去取他的来福

 “把它放下!戈登语气锋利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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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森叹口气,伸手去取来福,他觉得自己这孩子已经迫够了。

 戈登虽然吃了食物,喝了热茶,但仍在半僵冻中,而且靠那双不灵活的脚磨磨蹭蹭地跟着跑,很可能已无忍耐力了。

 他领戈登下了山坡,来到一道有辙迹的石砌矮墙,那条有辙迹的路像隧道一样,穿过树林。石墙只有膝盖高,但是墙那边的路面却很低。

 这对汉森并无问题,他可以越过矮墙,轻松地跳下去。而肌寒冷,两脚冻僵的戈登则不那么轻松了;但,也无他途。

 “下面会好走一些。”汉森告诉他。“我们走哪一边?”

 汉森摇了摇头:“告诉你,没有钱,我只能领你到此地。”

 戈登看了看左边,又看了看右边,团团飘落的雪花和树林,把他孤立在一块几平方米的世界里,矮墙和路继续延向看不见的地方,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告诉你,哪个方向是通向文明世界,哪个方向是通向死亡地带。

 汉森刷去石墙上的雪花,坐了下来。“你准不准备谈生意?”

 戈登眯起了双眼、“我准备宰你,你这贪心的老农夫!我可不让你任我在此地死亡,以便你独那笔钱。我现在应该宰掉你,自己冒险!”

 “在你开之前,记住,如果你选错方向,你就死了。等你认为选错时,要再回头可就晚了。即使你知道正确的方向,你也不能保证,能持续多久。然后,州警来了,你就满意了。你需要的是一辆车,而我就有车。”

 戈登全身发抖,一言不发。

 “现在我要拿钱,”汉森语气锐利他说“假如你到头得没有脚,或者死亡,钱对你何益?小子,你已经没有牌发了。你是叫牌?还是收牌认输?”

 戈登再看看路的左右。

 “这么说来,我是该收牌认输了,老农夫,”他慢慢他说“你们诚实的公民都是一丘之貉,你们愿意用偷来的钱,但没有胆量出去抢。但当你碰上像我这样持不管用的人的时候,你的手就伸出来了。”

 他解开大衣,扔一包厚厚的褐色纸包给汉森。“你以为万一我给逮到时,我不会告诉警方,我把钱交给了你?”

 “没有关系,他们不会相信你,我会说,你必定是在林中遗失,”汉森用手试试钱包“这儿没有八千元。”但他并不失望,那数目打开始就是太高了。

 “是没有,也许只有两千元。那家店的经理想诈保险公司,如此而已。”

 “你不会是开玩笑吧?戈登,才两千元?”

 那孩子摊开双手“六千元的大钞,有好大一捆,老头,你看见我的大衣有哪儿鼓出来的没有?我全给你了,除了三四百元,我昨天用来引火。想不想抱怨?”

 汉森大笑“因为它能使你活命,所以那可能是廉价。”说着,把钱包进夹克里面。

 “小子,你已经胜利了,已经给你自己多买了几个星期或几个月,或者不论多少日子,一直到你再惹麻烦,犯法。只要你付款请我带你出去,那么,把拿开,你不需它。”

 他看到戈登把放进口袋,然后自己转身,跳到下面的路上。

 他知道这孩子在打什么主意,他仍留着那把,等到明白路的方向时,再阻拦他,要回钱,把汉森留在山上。那孩子骗不了人,但是如果认为汉森可以骗的话,那么,他大错特错。

 “决定下来吧!”他不耐烦地大叫。

 戈登坐在墙上,两腿慢慢地挪过去,然后踌躇起来。

 对一位冻得半僵,双腿麻木无知觉的人来说,这一跳可不容易。当他落地时,准会受伤。他部离开墙头,落到陡峭的土堆,滑进雪中,失去重心,双腿在身下弯曲。

 当他平伏地面时,发觉汉森的膝盖顶在他的背部。汉森从他的口袋取出手,然后拉他站起来,指他上路。

 五分钟后,戈登就在汉森的木屋里烤火。

 半小时后,四个男人上山去抬斐克的尸首,而戈登裹在毯里,乘坐州警警车上医院。汉森驾自己的车跟随在后头。

 戈登扭身回头看,他见到汉森,想起他说过,世上没有任何东西是免费的。

 他以拇指,指一指汉森的汽车,对州警说“你们知道,你们必须逮住后面的那老头,他收受赃款,我给钱,才肯领我下山。”

 “算了吧,小子,”州警说“我知道钱在汉森那儿,送你到医院后,他和我有得谈哩。”

 “他要做什么,分给你一份?”

 “你那样说会挨揍的,”州警一脸严肃“虽然钱是汉森的,不过,他会把钱出来的。”“他的?”戈登目瞪口呆。,

 “是他的,昨夜你的店碰巧是他的,你那样做只是还给他钱而已。”

 “那么,他必定是个笨蛋。他说假如我不把钱给他的话,他就任我留在那儿,一直到死亡。”

 州警笑了“就我了解汉森的老谋深算,我不怀疑,他会让你相信还有十里路可以跋涉,才肯推你进木屋。那也是为什么这一带玩扑克牌的人,来玩之前,一定要和他限定一个界限。你从不会知道他握的是什么牌。从那部老爷车到汉森的木屋,你们花费多长时间?”“大约一小时。”

 “那正是我所推测的。从;汽车到木屋,有好一段路。汉森带你抄捷径,那使你省却许多路程,使你的双脚稍稍难过几天,而不用痛苦很久。”

 戈登记起,当他们很快到木屋时自己如何的诅骂汉森,心中又不免怀疑,为何老家伙不采取容易的方法,索缴下他的,然后拿钱。

 在他们后面另一部汽车里的汉森,轻轻地吹着口哨。他的狩猎计划落空了,大牡鹿今年也甭想了。

 不过,当那孩子手中仍握着,而自己居然能说服他给钱,正像一场龙争虎斗的牌戏一样,他桌面上有一张黑桃A和一张老民没有什么好牌可撑,而对方手中真正握有好牌。

 想到这一点,心中很开心,多年来没有这样开心过。

 想到店里的经理,口哨突然停住了!八千美金!

 那个过高水准生活的人,并没有因为通货膨而受影响。多年来,汉森明明知道他在捣鬼,可是会计师到现在还抓不到他贪污的真凭实据。当店铺被抢时,他看出一个混水摸鱼的方法,将保险箱的六千美金,纳入私囊。

 假如任何人逮到戈登——汉森除外——那么,对失踪的六千美金,只有经理的话来对付戈登的辩白和别人的猜测。

 当他们把孩子送到医院,他和州警就要去逮捕店铺经理。

 这回他没有法子窃改账册。

 汉森加快了速度,心中后悔失去猎那头大牡鹿的机会。

 不过,也许经理所挪藏的钱是他的补偿,他的亲自出马,弥补了不能在壁炉上挂鹿头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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