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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倾城躺在龙小奇的旁边,闭着眼,很疲惫的样子。车门还开着,外面下着雨,倾城却没有关车门的意思。

 她从那栋别墅里出来之后人像是丢了魂儿一样,嘴紧紧抿着,脸色发青,似乎全身都在颤抖。龙小奇能猜出来为什么。别墅里住着一个很有名气的演员,去年刚拿了海外一个电影节最佳新人奖。

 之前他经常送倾城的丈夫方达来这里,他是个司机,司机的职责就是开车,他的眼睛是看路用的,其余什么都用不着看见。这是上班第一天方达给他定下的规矩。

 倾城穿的是件刚遮住膝盖的肩带式连衣短裙,前出来洁白细腻的肌肤上,是镶了钻石的水晶项链,这是上周倾城生日丈夫给她买的礼物。龙小奇觉得项链很配倾城,让本来就光彩夺目的她更加高贵华丽。

 不过他没说,也用不着他说,所有见过倾城的人都明白,倾城就是倾城,就像她的名字一样,足可以倾倒所有男人的心。也许只有方达除外。这是倾城嫁到方家的第二年九月。

 九月是龙小奇家乡放鹰的季节,每年这个时候,是猎物最肥硕的季节,兔子就像储足了脂肪的牛羊,得如同女人前那双峰。参军之前,龙小奇也有只鹰,驯得让全村养鹰的猎手都眼馋。倾城的呼吸很急促。

 虽然没有睁眼,可从起伏的脯上就能判断出她有多难过。空气里都是秋意,倾城的手臂上能看到细密的突起。她的腿习惯性地朝一边歪着,白皙光滑的小腿上,有一块深红色的淤痕。

 龙小奇的目光在急促起伏的膛上停留了几秒钟,心虚地挪开了,探身从倾城身体上面过去,带上车门。他已经为方家开了五年车了,从部队转业第一年开始。

 他不喜欢说话,从小就是,方达就是满意他这点,所以做什么都不避讳他,甚至有的时候,他还会听从差遣去接那些形形的女人到方达在郊外的别墅。

 方达是个土生土长的京城人,仕途世家,如果他不经商,现在也一定是个不大不小的京官儿了,他的前长得很普通,圆脸,短腿,腹部有些隆起。身份却很尊贵,换做以前,大概要叫她沐格格了。

 那个女人却很,走马灯似的周旋在男人之中,每次出去包里都带着避孕套,她也不避讳龙小奇,如果没有了,甚至会让他去买。方达管不了,也不敢管,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不过女人却给他的公司带来了巨大的利益,让他的资产在短短三年里翻了几翻,跻身京城地产巨头行列,后来女人认识了个画家,主动提出离婚,方达才娶了倾城。龙小奇第一次看见倾城,是在京师大校门口,当时他呆了好几秒。

 倾城穿着鹅黄的连衣裙,披肩齐眉的学生发型,干净得像是从画里走出来一样,他开车载着他们吃饭,看电影,喝咖啡,载着方达的手下去排除倾城身边其他的男人,也载着她进了方达的家。

 那晚倾城没回去,龙小奇能听见倾城的尖叫声和哭声,窗户的上的投影就像皮影戏,演的是鹰捕食猎物。当时他靠着车头,手里提着水桶,很想冲进去,把那个干净的女人拉出来,那时的倾城,像一张白纸,方达正在上面涂画,最后他没动。

 看着剪影里的人被剥光了衣服,看着丰房影出圆润优美的线条,看着人影倒下去。他当时有种负罪感,觉得对不起倾城。

 那晚那间房里的灯一夜没熄,各种声音从里面传出来,哭声,窃窃私语声,噎的求饶声,间歇却未曾间断的撞击声,整整折磨了他一夜。

 第二天倾城没有出门,第三天也没出门,等龙小奇见到她的时候,倾城已经和进来前一样,什么变化也看不出来,她站在台阶上梳头发,仍旧和仙女一样,说:“早!”结婚的时候龙小奇不在,他回了趟老家。

 听说婚礼很隆重,听说请了电视台的摄影来拍摄,听说倾城那天惊全场,听说她的亲戚都说她有福气。倾城从来不叫他的名字,刚开始的时候,只是说她要去哪里,怯怯的,像是在央求。

 后来,也是告诉他要去哪里,然后自己开门坐进去。再后来,还是说去哪里,然后等着他开车门。龙小奇住在一楼,他房间的上面,就是方达和倾城的卧室,有时候,可以听到上面挪动椅子的声音,偶尔,也会听见倾城发出一两声悠长的呻

 龙小奇就在这种时候手,他闭着眼,想象上面发生的一切,的时候,脑子里会闪过那晚在窗户上看到的弧线。那是倾城的房,虽然隔着玻璃和窗帘,可他知道那时的房是赤的。

 楼上的质量很好,通常上有什么动静都听不到,但是龙小奇总是能凭借着弹簧的一点轻微响声判断出上的是在做什么。

 他手的规律也总是和他们同步着,到后来,如果没有那种轻微的声音,他就忍耐自己的望,直到下次出现声响的时刻。有时候,方达不去公司的时候。两个人会在楼上的客厅做,甚至是白天。龙小奇的门白天都开着。

 这样他可以在第一时间听到命令,好马上跑去车库取车。所以楼上的声音可以顺着楼梯传下来,先是倾城的推拒,小声而且羞涩,带着埋怨的娇嗔,然后的搬动桌椅的声音,鞋落到地板上的声音,接着,是小声的息,时有时无。

 到后来,就是猛烈的肌肤碰撞声,间杂着急促压抑的鼻音。开始他们做的频率很密集,有时候甚至一连几天不断。三个多月之后,逐渐稳定在每周两三次,八个月的时候,大约每周一两次,一直持续到翌年六月。

 方达是个性很强盛的男人,龙小奇知道。他是司机兼保镖,对方达的行动规律熟悉得就像自己的身体。即使方达没让他开车,他也知道他会去那栋别墅,那里从来就没断过女人。

 倾城什么都不知道,有时候不知道也是一种幸福。几乎每天,倾城都会带着笑从楼上下来,然后对他说一声:“早。”倾城在变化,这种变化有些微妙,从原来的干净,简单,变得越来越大方高雅。

 对于穿着,也变得越来越讲究,每次从楼上下来,都是梳妆打扮过后,再也没有拿着梳子边梳头边下来过。她也从来不穿睡衣下楼,甚至不会在下面换鞋。对细节的把握,她已经达到了极致。

 她的身体也有着微妙的变化,如果不是很注意,不会发现脯比以前更高耸,走路时部的扭动也比以前更加明显。

 穿牛仔的时候,可以看清楚她的腿有多修长,笔直而丰腴,紧绷在子里面的大腿和部,再加上搭配完美的五官,散发着令人窒息的魅力。

 龙小奇从来不敢让目光在那惑的身体上过多停留,他极力克制着自己,尽量装出淡然的样子。那天的雨一直下到深夜,方达也没有回来。楼上楼下都很安静,灯却亮了一夜。

 之后他们有过几次争吵,都是在卧室。声音也得很低,龙小奇听不清争吵的内容,但每次都是倾城一个人下来,含着泪,嘴绷得紧紧的,站在门口不出声。

 最后一次,她提着锤子,把停在院子里的宝马砸得面目全非。方达回家的时候越来越少,有时候在家里吃晚饭,然后再出去。

 那个女星的猜测开始在坊间传,报纸上也偶尔出现关于她的绯闻,有一次龙小奇在门口发现了一堆被剪碎的报纸,上面刊登的,正那个女星的消息。

 倾城开始有些神经质,脾气也开始变坏,每次方达回来,她都会摔一两个杯子,或者砸碎一两扇窗户,终于有一天,倾城带了一个男人回来,年纪很大。他们上了楼,在客厅里大声说笑着。

 倾城用很娇媚的声音说话,问那个男人自己的腿是不是够长,房是不是够大?她故意问得很大声,好让楼下的龙小奇听到。他在楼下听到了,还听到倾城邀请男人进卧室。

 他猜测卧室的门一定没关,因为倾城的呻比任何时候都清楚,倾城说你摸摸看,我的房是不是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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